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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省际水路运输企业(浮桥)的筹建和开业许可
山东省交通厅   200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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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山东省交通厅

受理部门

交通厅港航局

受理对象

企业

项目分类

设立变更

受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1、市港航管理部门请示文件;
2、筹建申请书;
3、开业申请书正本;
4、验资报告复印件;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6、可行性研究报告;
7、组织机构图和主管名单(海务机务);
8、公司章程;
9、经理、副经理、海务、机务主管身份证复印件、职高以上学历复印件、劳动协议(合同)复印件;
10、海务主管的大副以上证书复印件;
11、机务主管的大管轮以上证书复印件。

联系电话

0531-85693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