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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交通部门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加大少数民族聚居区农村公路建设力度
山东省交通厅   2008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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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枣庄市交通部门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加大少数民族聚居区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在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安排上,积极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并从全市少数民族居住相对集中的71个村(居)中选择了4个回族村,先期进行农村公路规划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为少数民族聚居区修建农村公路150余公里,投入建设资金4000余万元。二是在实施农村公路改造工程过程中,充分与少数民族群众进行沟通,最大限度地尊重他们的意愿。在路线设计时,尽量利用老路改建,不占地拆迁,以减少地方资金配套压力。工程施工时,鼓励施工单位多雇佣少数民族农民工,积极增加当地群众收入。在驻地工程队发放民族政策宣传材料,要求施工人员必须尊重当地少数民族风俗和习惯。三是从制度建设入手,规范程序,特别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实行中标企业“三合同一卡”管理,即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保证书、安全保证书和质量责任终身制档案卡。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管,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质量责任公示牌,一路一牌,公布举报电话,加大社会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