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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2006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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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局综合性重要文稿;负责局机关各类文电的处理,机关文书档案的管理;负责党政信息工作;负责文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2、负责领导调研和各类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

    3、负责督促落实上级机关和局党政领导决定或交办事项。

    4、负责协调局系统和局机关信访工作。

    5、负责协调市“两会”书面意见和提案的办理工作。

    6、负责外事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和对外交流活动的管理。

    7、负责区域协作交流和接待工作。

    8、负责保密和国家安全工作;负责局行政值班工作;负责610工作;负责局机要密码通信工作。

    9、负责组织汇编局年鉴资料、局党史资料和行政史志工作。

    10、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1、负责城市交通网站管理和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

    12、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指导局系统后勤总务工作。

    1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规划处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城市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城市交通规划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轨道交通专业规划,参与协调规划建设的有关事项。

    3、负责城市重大建设项目中交通设施的配套协调;组织开展交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查,参与竣工验收;组织开展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后评估工作。

    4、负责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包括交通设施新建、改扩建、车辆设备更新、城市维护措施等);负责权属范围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和审批。

    5、负责编制国家财力补助(补贴)或世行(亚行、开行等)贷款项目的年度计划。

    6、负责编制年度车辆计划。

    7、负责行业能源供应协调工作,落实行业能源统计调查和节能考核。

    8、负责城市交通行业相关地名审核管理工作。

    9、负责城市交通行业统计工作,组织开展行业统计调查和分析,编制统计资料和年鉴等;配合市统计局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10、负责组织开展城市交通规划建设方面重大课题研究。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处

    主要职责:

    1、负责局系统部门预算、决算工作,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2、负责局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

    3、负责建设资金的落实配套和使用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汇编全局基建项目的财务竣工决算和审批申报工作。

    4、负责公交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相关专项资金的申请、核算、使用和监管。

    5、负责局系统专控商品指标分配和审批。

    6、负责局系统收费项目的立项、征收、检查等管理及监督工作。

    7、负责研究制定城市交通行业票制、价格、税费、票证等政策,并负责监督管理。

    8、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9、参与城市交通行业有关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等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经济政策和调控措施。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研究室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城市交通行业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决策咨询意见。

    2、负责统筹管理局系统各类课题研究工作;负责管理决策类课题研究推进工作。

    3、负责起草局重要文稿,局党政专题会议纪要。

    4、负责收集汇总国内外城市交通行业发展动态和相关信息。

    5、负责局城市交通专家委员会的联系和咨询管理工作。

    6、参与局党政领导调研活动,负责相关信息和情况通报的编写。

    7、参与行业重大体制改革的调研和方案拟定。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规处(区县指导处)


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上报城市交通行业立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国家有关部委,市人大、市政府下达的立法计划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起草行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对现有法规、规章提出修订建议;承办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转来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会签稿)的研究、回复工作。

    3、负责编制局规范性文件的年度制定(修订)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行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应用解释和局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负责组织法规、规章和局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工作。

    5、负责城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评议考核,并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

    6、负责承办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项;负责组织局重大案件行政处罚听证会;负责提供有关城市交通方面政府法律事务的服务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城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普法教育工作。

    8、负责对区县城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协调。

    9、负责行业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的管理工作。

    10、负责行业重大体制改革的调研、方案拟定和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协调城市交通专项政策的研究制定;组织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监督处、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城市交通行业安全工作监督,对行业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

    2、组织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负责处置行业突发事故(事件)。

    3、负责行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负责行业安全统计数据的收集、汇总,及时反映行业安全工作动态。

    5、负责行业稳定工作,牵头或协助处理各种不稳定事件,维护行业运行秩序。

    6、负责行业防台防汛工作,保证城市交通服务供应正常。

    7、负责行业交通战备、国防教育、反恐等工作。

    8、负责局系统拥军优属、军民共建等工作。

    9、负责全市无人看守铁路道口监护的指导管理。

    10、协调推进城市交通网格化管理工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客运处

    主要职责:

    1、负责公交、出租汽车、轨道交通、公路客运交通行业的行政管理。

    2、负责制订公交线路线网优化等客运交通行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轨道交通新线试运营基本条件认定;参与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作业项目审核工作。

    4、负责省际和市内客运企业经营许可、新增运力、线路经营资质(权)、二级以上客运站站级审核审批和招投标管理。

    5、负责客运行业服务质量的监管,监督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处理;负责客运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

    6、负责市重大活动、赛事、会议等客运保障任务以及抗击“非典”等特殊期间客运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春运等节假日重点运输任务的交通保障。

    7、负责专项客运任务完成情况的统计工作。

    8、参与对区县城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业务工作的指导。

    9、参与行业有关规划编制,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的起草和政策制定等重大问题研究。

    10、参与客运行业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货运处(静态交通处)

    主要职责:

    1、负责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停车场(库)交通行业的行政管理。

    2、负责落实行业规划的推进和法规、标准的组织实施。

    3、负责行业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和监督管理。

    4、负责外商投资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立项审核和经营许可。

    5、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经营许可。

    6、负责危险品运输从业人员资质管理。

    7、负责研究和组织推进静态交通发展、现代物流配送、危险品专项管理等工作。

    8、负责道路重大、专项货物运输以及“禽流感”突发等特殊期间货运工作的组织协调。

    9、参与对区县城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业务工作的指导。

    10、参与城市交通行业有关规划编制,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的起草和政策制定等重大问题研究。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技处(信息化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城市交通行业科技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参与行业相关决策和政策的研究与制定。

    2、负责局系统科技和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的计划、实施、经费和成果管理,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3、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工作,组织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立项、申办、编制修订和宣贯,督导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执行。

    4、负责推进行业信息化和智能化工作,负责信息系统的综合协调、技术审核和资源配置;指导城市交通信息资源的采集、开发、发布、应用管理和信息安全。

    5、负责推进行业车辆技术工作,指导车辆车型的准入和后置管理;参与车辆设备事故的技术分析;指导落实行业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并负责监督和管理。

    6、指导行业重大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协调推进相关协会(学会)的技术业务活动。

    7、指导和协调行业节能技术、计量、质量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处(人事处)、局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

    1、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局管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局系统干部管理工作;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局系统单位及局管干部日常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区县城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考评工作。

    3、组织研究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负责督促检查党建工作重大部署的贯彻实施;指导局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局系统统战工作。

    4、负责局机关党员的发展、教育、监督和党籍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处室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指导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5、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6、统筹协调城市交通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以及继续教育等工作。

    7、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局管干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出国政审管理工作。

    8、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9、参与行业重大体制改革的调研和方案拟定。


宣传处

    主要职责:

    1、负责局系统干部理论学习,制定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指导、考核局系统党委中心组学习。

    2、负责局系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工作;指导城市交通行业思想政治研究工作。

    3、负责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负责局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与新闻媒体协调沟通;指导《城市交通报》和局录像室工作。

    5、负责新闻发言人日常工作。

    6、负责局系统法律知识普及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监察室、审计室)

    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局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决定、决议的情况。

    2、监督检查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3、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对党员的廉政和警示教育。

    4、按规定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5、受理局系统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和控告;受理党员、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

    6、依法履行监察职能,加强政风监督,实施过错责任追究。

    7、负责加强城市交通行业行风建设。

    8、负责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日常审计、领导人员任期(离任)审计、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国家投资工程项目审计;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事项,开展专项审计。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城市交通工会(局工会)、局团委

    主要职责:

    1、负责城市交通行业工会的组织建设,依靠企业集团、行业协会、区县总工会,扩大覆盖面,增强行业工会凝聚力。

    2、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关心弱势群体,关心和维护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3、推进职工素质工程建设,组织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技术比武、文娱体育等活动。

    4、负责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宣传工作。

    5、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组织评选“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

    6、负责工会经费管理工作。

    7、负责局系统团组织建设工作,开展团员青年思想教育工作;负责青年人才的培养举荐工作。

    8、负责开展“共青团号”创建、青年立功竞赛、技能竞赛等岗位建功活动。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