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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厅关于开展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交通厅 四川省交通厅  2008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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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交职改[2008]10

厅直属各单位、各市州交通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8年度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种类及份数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简称《评审表》)1份;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简称《信息表》)19份;

3.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1份;

4. 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6.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7.身份证复印件1份;

8.答辩论文一篇。答辩论文的专业方向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非本专业的论文不得作为答辩论文。已发表的论文作为答辩论文的,请在论文左上角注明“答辩论文”字样,并附上发表期刊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己发表论文必须为20051月以后发表在学术期刊上的论文,原则上要求为第一作者。答辩论文为未发表过的,不得在论文中标明作者姓名和单位,并将《答辩论文审阅意见表》装订在论文前;

9.业绩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1套,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论著等能证明本人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

10.任现职内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1套;

11.继续教育登记卡1份;

12.申报人个人声明1份。

以上材料装订要求如下:

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学历证、身份证等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在《评审表》后,《业绩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总结》、《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继续教育登记卡》、《申报人个人声明》等装订在一起,其它材料不装订。

所有申报材料齐备后,请用标准牛皮纸袋封装,并将填写好的《申报材料清单》粘在牛皮纸袋上。

二、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一)所有申报表统一使用厅职改办作了部分调整的申报表,不得自主改变表的式样和填写项目。申报表共有:①《评审表》②《信息表》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简称《一览表》)④《继续教育登记卡》⑤《答辩论文专家审阅意见表》⑥《申报材料清单》⑦《申报人个人声明》。以上申报表请登陆http://www.scjt.gov.cn下载(在评审通知文件后,点击附件),或者直接到厅人事处拷盘。

(二)《评审表》、《信息表》、《一览表》中所有栏目都必须填写,没有内容可填的,要填“无”。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1)出生日期要与身份证时间一致,取得任职资格时间应以任职资格批准文件为准,填到月即可;(2)《评审表》、《信息表》要如实填写,所涉及的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或者论文、论著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没有证明材料要注明原因;(3)材料在备齐后,应仔细检查核对,做到《评审表》、《信息表》、《一览表》中的信息一致,并且各表中的信息要与其它申报材料相符,例如,《信息表》、《一览表》中填写的年度考核等次应与本人提供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一致。

(三)《申报材料清单》上“申报专业”栏须用“√” 标明申报专业,其中道桥专业要用“√”进一步标明具体专业方向。

三、注意事项

(一)《信息表》作了调整,请申报人员注意按调整后的表格填写。

(二)为进一步提高答辩工作质量,根据实际需要,对交通工程道桥专业进行专业细分,暂划分为公路(路基、路面、路线、岩土工程、测绘)、桥涵、隧道(地质、勘察)、综合(工程经济、环保及其它)等四类专业。请申报道桥专业的人员在填写《申报材料清单》等表格时注意按要求标明具体的专业方向。另外,道桥专业的答辩除针对答辩论文外,还要考查专业方面的基础知识。请道桥专业申报人员事前做好专业基础知识的复习准备。

港航、机械等专业暂不细分专业方向,答辩方式仍维持原来不变。

(三)所有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申报材料除《评审表》外均不退回,由厅职改办在评审工作结束后统一销毁,重要资料请事前作好备份。

(四)申报单位请注意检查申报人任职时间是否够,学历是否达标,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填写内容是否客观真实,单位负责人是否签字,公章是否齐全等等;并负责核实申报人员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职称任职资格证、学历证、身份证及论文发表期刊等原件,并在其复印件上签字、盖章。没有签字、盖章的复印件为无效件,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请申报单位根据川人办〔2003171号文件要求,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情况报省交通厅职改办。

(六)《一览表》由申报单位填写、汇总、盖章,并报盘(Excel格式)。

四、接收材料时间、地点及收费

接收材料时间:200841—71

接收材料地址:省交通厅人事劳动处(成都市武候祠大街180号,厅办公楼911室)

收费标准:根据川职改办[2000]8号文件规定,高级职称每人次收费320元。请将评审费存以下银行帐户,并在报送材料时凭银行回执单开具财务发票。

收款单位:四川省交通厅机关

行:工商银行成都市武侯祠支行

    号:4402256009008800508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文档附件:《评审表》.doc

文档附件:《信息表》.doc

文档附件:《申报材料清单》.doc

文档附件:《继续教育登记卡》.doc

文档附件:《2008年度答辩论文审阅意见表》.doc

文档附件:《个人声明》.doc

文档附件:《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