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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至南充高速公路火花互通D匝道加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四川省交通厅   2008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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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至南充高速公路火花互通D匝道加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四川省交通厅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成南高速公路通行费;经批准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本工程项目位于已建成通车的成都至南充高速公路火花互通式立交,火花互通D匝道原为单车道,根据交通量发展,现已不能满足交通量发展的需求,成为成南高速公路下南充方向的交通瓶颈,为满足道路通行的需要,现对其进行加宽改造。

招标内容:原D匝道加宽成双车道的出口匝道,减速车道加长60m;增设辅助车道200m;本次招标工程内容为成南高速公路火花互通D匝道加宽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及环保工程。

主要工程量为:路基填方约913 m3,挖方约6057 m3;路基排水及防护工程约1382.5 m3;沥青混凝土路面约3393.6m2;植草约1304m2;原涵加长8m/1道。施工期间必须维持正常的交通营运,确保成南高速公路行车通畅,减少对D匝道行车干扰。

技术标准为:

主线: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设计荷载公路-级。

互通式立交D匝道:单喇叭B型,设计行车速度减速车道出口50Km/h,匝道40Km/h;匝道宽度10.5m,设计荷载公路-级。

本项目拟划分为CNZY200805 一个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预计工期5 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自20041月起)内完成一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累计10公里以上,且具有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经验;1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备以上条件且信誉良好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影印件、资质证书彩色影印件(彩色影印件上须加盖公章并校核原件) 2008  9  22 日至20089 28 9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299号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二号楼104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 150 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5现场考察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考察时间:200810    7 900 时(北京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预备会:  200810    7 1500时(北京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送交:

61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0810  22  830~10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0810 22  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299号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一号楼1楼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5万元整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8发布公告的媒体: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等媒体上同时发布。

9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投标人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公示表格式附后)填报如下公示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2)5年内(20041月起)已完工程项目情况表;

(3)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简历表。

投标人应将公示表WORD格式电子文档(U盘)、上述公示表以及公示表中要求附的证明资料书面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将上述公示资料以密封方式(外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期后8日内(2008  10 6 1600时前)提交到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299号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二号楼104,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原样在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应与所公示的内容一致,当投标文件提交的业绩、人员证明材料不足或未经公示的业绩、人员,评审时该业绩、人员将不予认可。在公示结束10日内,监督机构接受投标人的书面投诉。

招标投标投诉按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文(全文查阅:四川省交通网站(http//www.scjt.gov.cn))规定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址: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299号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编:610052

  话:84208420-511057   84208420-511027

  真:84121635

联系人: 女士    女士

                                                                   

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089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