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西昌至攀枝花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已由交通部批准修建,其土建工程已按计划实施。资金来源为交通部专项资金、四川省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经四川省交通厅批准,由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西昌管理处房建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资格后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范围、合同段划分、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范围为西昌管理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预计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全部施工划分为FJ6一个合同段独立招标。预计工期为6 个月,质量保修期 12 个月,其中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的质量保修期为60个月。
2、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和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03.9-2008.9)完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交工验收面积累计达10000平方米及以上。
3、招标文件的购买:
(1)投标人请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仅用于校对)于2008 年 9 月 23 日至 27 日9∶00–17:00(北京时间,不含公休日)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0楼A100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50元,参考资料图纸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
4、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标前会议: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投标人有疑问,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质疑,招标人以补遗书形式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08 年 10 月 14 日上午8:30~10:3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08 年 10 月 14 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以面交方式送交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0楼B1001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到。
6、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人民币10 万元整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7、信息发布地点: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及《四川日报》等媒体上发表。
8、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公示表格式附后)填报如下公示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2)自2003年9月起已完工程项目情况表;
(3)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简历表。
投标人应将上述公示表(加盖单位公章)及WORD格式电子文档(U盘)密封(外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后提供给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期后7日内(2008年 10 月 6 日15:00时前)提交到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1楼A座1004室,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原样在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应与所公示的内容一致,当投标文件提交的业绩、人员证明材料不足或未经公示的业绩、人员,评审时该业绩、人员将不予认可。在公示结束10日内,监督机构接受投标人的书面投诉。
招标投标投诉按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文(全文查阅:四川省交通网站(http//www.scjt.gov.cn))规定处理。
8、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招标人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0楼A区
邮 编:610041
电 话:028-66027302
传 真:028-66027300
联 系 人:罗先生 曾小姐
招标人: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九月 二十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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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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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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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编号 |
发照单位 |
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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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质 |
等级 |
发证单位 |
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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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职务 |
职称或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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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学历 |
证书编号 |
发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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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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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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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 |
名称及与投标人关系 |
营业执照 |
资 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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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发照单位 |
证书编号 |
发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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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与投标人关系是指具有控股或母子公司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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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表2 近5年(2003.9-2008.9)已完工程项目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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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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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或指标 |
单位 |
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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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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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所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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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 |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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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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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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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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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及联系电话 (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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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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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已完工程项目应是本表所填报已完工程项目中的内容。本表可续表。
2.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未经公示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本表填报的业绩在投标文件中未附相应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也视为无效。
公示表3 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简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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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近五年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及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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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经理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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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
发证机关 |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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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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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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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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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负责人兼质检
1人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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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
发证机关 |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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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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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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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负责人
1人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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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
发证机关 |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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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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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证书指身份证、建造师证、职称证及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的彩色影印件。
2、本公示表所填人员应与招标文件第8篇投标书附表格式中表2内容相一致,证明材料也附在表2之后,未附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