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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至绵阳高速公路复线石亭江大桥控制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四川省交通厅   2008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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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四川成都至绵阳高速公路复线项目正在进行BOT项目招商工作。四川成都至绵阳高速公路复线石亭江大桥控制工程,现由四川成什绵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对四川成都至绵阳高速公路复线石亭江大桥控制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四川成都至绵阳高速公路复线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成都-什邡-绵阳联络线”,是国道主干线GZ40成都至绵阳段的必要补充和加密,是成都经济圈、成德绵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基地以及成渝经济走廊的重要联络线,同时是国家高速公路网成渝地区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工程标准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4.5m。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路基及大、中、小桥、涵洞设计洪水频率1/100。

四川成都至绵阳高速公路复线石亭江大桥桩号为K36+590~K38+469,共1879m,其中桥梁总长878.1m,引道长1000.9m。位于什邡市和绵竹市交界处,跨越石亭江。桥梁结构为29×30.00m的预应力砼简支T梁,桩柱式基础。

招标范围:四川成都至绵阳高速公路复线石亭江大桥控制工程(含路基土石方、桥梁、防护、排水及配套设施等)施工。

工作内容:路基土石方、桥梁、防护、排水及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工作,划分为C6一个合同段独立招标,施工工期24 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质量保修期6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①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③相应的财力(近1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④近5年(2003年~2008年)内独立承担建设完成高速公路类似大桥2座及以上;⑤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影印件、资质证书彩色影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影印件(彩色影印件上须加盖公章并校核原件) 于200811 5 日至200811 11 日9∶00~17∶00(北京时间)至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6楼 B0603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50 元,《参考资料》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 元,售后不退。

5.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议:

踏勘现场时间:2008 11 13 日上午10:00时,在省道S105线(成都至青川)石亭江大桥桥头(什邡岸)集合后统一前往。各投标人踏勘现场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2008 11 13 日下午4:00时;地点: 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4楼A1424会议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必须于 2008 12 2 日上午8:30~10:00时(北京时间)内以面交方式送交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4楼A1424会议室。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 2008 12 2 10:00时(北京时间),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等媒体上发布。

8.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80 万元整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9.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

a.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b.近五年(2003年~2008年)已完施工项目情况表

c.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简历表

以上3表(格式后附)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以及上述三表和标注要求应附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书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按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外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期后3日内(2008 11 14 17:00之前)提交给招标人指定地点: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6楼 B0603室,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原样在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关公示的内容应与其提交的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以有效的证明材料为准在公示结束10日内,监督机构接受投标人的书面投诉。

招标投标投诉按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规定处理。全文查看: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

10、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4楼

邮  编:610041(成都)

电  话:(028)85262894  

传  真:(028)85262890

联系人: 魏群  陈丽娟  周栓科

帐户名:四川成什绵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建行成都双楠支行

帐  号:5100 1875 4360 5150 3881

 

 

                                      招标人:四川成什绵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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