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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联办件)机动车运载超限物--公路、交管、道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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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
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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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地址 |
市行政许可中心137窗口 |
办公电话 |
24538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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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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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件 |
1、含有安全保障设施的运输方案; 2、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 3、承运车辆行车执照、司机驾驶执照;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营运证复印件; 6、其他证明的材料; 7、《天津市超限货物运输车辆行驶申请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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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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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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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6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监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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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申领、报送《天津市超限货物运输车辆行驶申请单》或《天津市特超货物运输护送申请单》及其他有关资料; (2)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自收到申请书及提交全部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 (3)申请人到公安交通管理局窗口领取《普通超限运输通行证》或者《特殊超限货物运输通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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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
窗口受理—现场踏勘—相关部门联审—领导审批—窗口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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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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