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货(船)代等相关企业: 日前, 交通部下发了《关于江阴张家港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调查情况的通报》(交水发〔2005〕203号),对2004年7月,“南泰27号”货轮在运输途中因集装箱内所装保险粉(危险货物)自燃,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进行了通报,并对水上运输危险货物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交通部关于水上运输危险货物的各项要求,并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引以为戒,避免类似事故发生。同时,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章和制度,加强防范和管理,加大对港口危险货物检查力度,认真做好港口和船舶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全市水上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关于江阴张家港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调查情况的通报》 请登录:http://www.tjjt.gov.cn/safety/buwenjian/p1.htm 查看《关于江阴张家港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调查情况的通报》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