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邮电系统各单位:
8月2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为贯彻会议精神,8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38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现将《国办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
近一时期各地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特别是6月15日,因运沙船船员麻痹大意,违规操作,驶入非主航道撞上九江大桥桥墩,导致桥梁坍塌的特大事故;8月20日台湾华航客机因右翼不易检查部位的一颗螺帽脱离刺穿油箱,油料外泄造成降落后爆炸起火,再一次警示我们高危行业的安全工作必须严格认真,始终警惕,细致深入,一丝不苟。各单位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
各级领导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办通知》的要求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亲历亲为,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要履职履责,按照上级部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要求,加强对隐患排查工作的检查推动,把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和个人,确保隐患排查全面覆盖,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要通过加强安全培训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严格考核奖惩,使每一位职工都真正认识到不过细检查,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就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道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不清、思想麻痹松懈的问题。
二、加大力度,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
(一)进一步组织发动,抓“知晓率”。全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了一个好的开端,但各单位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基层单位重视不够,抓得不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迅速进行一次再部署、再动员、再推动、再落实, 逐级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突出抓好基层和生产一线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通过对典型事故的深入剖析,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基层单位和从业人员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知晓率。
(二)进一步细化方案,抓“覆盖率”。各单位要对照国务院安委办《指导意见》中涉及本行业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逐条逐项认真落实,结合实际予以补充完善,制订更加细化的工作方案,更加具体的工作措施。要着力抓好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生产、民航、邮政通信、工程施工等重点行业,车站、机场候机厅、客运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品仓库及作业区、邮政通信枢纽、机房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本次隐患排查涵盖安全生产的所有重点环节。
(三)进一步加快治理,抓“整改率”。要把安全隐患整改作为工作的重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登记建档,并跟踪落实整改。对需要当场整改的一般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并由安全责任部门组织进行“回头看”,发现整改不到位或有反弹现象的,责令重新整改到位;对当场整改不了的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四落实;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重点解决,未整改前要落实监控措施和责任人,确保安全。
各单位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与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淘汰落后生产设备相结合。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安全生产“零隐患、零事故”的目标。
三、突出重点,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要在前一时期安全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汽车、火车、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检查、检测安全技术性能,认真查验各类安全设备的运行状况,过细排查治理潜在各类隐患和缺陷,防止带隐患运行。进一步深化“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认真按照交通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我市“两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狠抓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各有船单位要加强对船员的安全教育,在航行中加强瞭望,严格遵守避碰规则。港口企业要落实防范船舶碰撞码头设施的措施,制订和完善相关的应急预案;加大对港口危险品特别是爆炸品作业的监管力度,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和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发生。道路运输企业要进一步深化长途客运、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加大超载超限运输的查处力度,强化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车辆GPS监控系统,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控。工程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交通部办公厅《关于督促落实交通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抓好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铁路道口、车站内平过道的安全专项整治和火车站站内秩序的安全整治,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继续开展防硫化氢中毒专项整治,加强防硫化氢中毒宣传教育,进入井下、管道等场所作业,严格执行有关作业规定。加强对天津机场机坪运行秩序的安全整治,加大不停航施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邮政通信枢纽、机房、机站的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排查火灾隐患,落实监管责任,确保邮政通信安全。
四、完善预案,防止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
交通运输是高危行业,交通运输安全与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密切相关,受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影响,容易引发事故灾难。各单位要认真分析自然环境和气象因素对本单位生产运输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救援措施,加强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因自然灾害和恶劣气象条件引发事故灾难,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降低损失。铁路运输、道路运输企业,要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落实防汛、防洪、防路面路基坍塌、防雷击等措施。港口企业、港航施工企业、有船单位要密切与气象、海洋部门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台风、寒潮大风、大雾等预警预报信息,制订完善有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确保安全生产。海事部门要加强特殊气象条件下对港区水域船舶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及时提供助航信息,确保通航安全。
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办通知》情况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于9月20日前报市交委安监处。
联系人:罗序高 电话与传真:24539347
Email: jwajc@sohu.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安全 生产 转发 通知 (共印27份)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二处。
市安委会办公室。
天津市交通委员会 2007年9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