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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局和交警总队联合检查全疆驾校培训质量
新疆交通厅   2008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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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从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里获悉:自2008年7月22日开始至8月7日,运管局和交警总队成立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全疆驾驶培训学校及上半年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

  为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质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运管局和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共同制定了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此次将重点检查教学管理人员、训练场地和教练车等教学设备、设施的基本情况。对存在培训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教学混乱、使用无资格教练员、非教练车号牌培训等问题的驾校,将做出如下处理:一是车管所暂停受理报考申请;二是运管部门责令驾校限期清理整改,整改后培训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培训资格。三是对发生过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等不适合从事培训工作的教练员,将取消教练员资格。四是驾校《培训记录》未经运管部门核实,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安部门一律不受理考试。

  运管、公安两部门表示今后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合作,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做好驾校培训质量监督工作,为自治区驾培市场和谐稳步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记者范永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