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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疆公路工程造价编制软件测评及软件公司信用核实工作相关事宜的函
新疆交通厅 新交造价便﹝2008﹞56号  2008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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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交京纬公路造价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同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海巍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中交海德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们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以下简称“新定额”)开发的公路工程造价编制软件已经通过交通运输部组织的测评。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进入我区公路建设市场的中介机构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和经交通主管部门核实后的信用记录。经自治区交通厅同意,由新疆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受理公路造价软件测评及公司市场准入的信用核实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1、提供信用核实申请材料内容。
  1.1信用登记表,见附表1。
  1.2公司简介及公司主要业绩。
  1.3公司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并公证。
  1.4分支机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有)。
  1.5公司法人代表及驻新疆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负责人需提供授权书和授权公证)。
  1.6公司在新疆现有客户登记表。
  2、软件应满足《新疆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新疆公路工程补充预算定额》、《新疆沙漠地区公路工程定额》的计价需要,实现新疆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造价站将组织专家进行测评,测评通过后允许在我区推广使用。软件测评所需场地费、专家咨询费等由申报公司负责。请于8月5日前向造价站提供测试软件8套。
  3、对使用《新疆公路工程造价编制软件》的用户,给予优惠升级
  请于8月5日前与造价站商谈有关事宜。
  联系人:余宏泰    0991-5281615
  Email:xjzjhty@163.com
  附件:1.信用登记表
 
  附送:1.新疆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
  2.新疆公路工程补充预算定额
  3.新疆沙漠地区公路工程定额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抄送:存档
附表1:
信用登记表
公司情况
企 业 名 称
 
注 册 地 址
 
机 构 代 码
 
机 构 类 型
 
联 系 电 话
 
邮 编
 
注 册 资 本
        万元
实 收 资 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电话/手机
 
联系人
 
电话/手机
 
工商注册号
 
机 构 网 址
 
主项资质等级
 
驻 新疆 机 构 设 置 情 况
公司驻新疆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驻新疆机构主要人员及联系方式
  
  
电话/手机
Email(QQ)
负 责 人
 
 
 
技术负责人
 
 
 
经营负责人
 
 
 
联 系 人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