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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涵设计规范学习班变更通知文件
   2006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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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局、公路局、全区丙级资质以上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各地州市交通局:

  1、根据新交质监[2006]6号文件举办的交通部新设计规范学习研讨班的学习日期改为2006年4月3日~5日;2日报到。

  2、各单位组织工程设计人员认真讨论,将自身设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以书面形式汇总,用于本次学习班的研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