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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及新疆补充规定补充定额讲解班的预通知
新疆交通厅 新交定额便〔2008〕93号  2008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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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交通部新版《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以下简称新定额)以及《新疆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新疆公路工程预算补充定额》(新交造价〔2008〕2号)、《新疆沙漠地区公路工程定额》(新交造价〔2008〕1号)已于2008年7月1日配套施行。为使新定额及补充规定补充定额得到正确的使用,我站计划11月至12月份举办新定额及软件使用讲解班。
  请各单位在11月10日前将参加培训计划和人数报我站。具体时间届时通知。
  三、联 系 人:肖开提
  联系电话:0991-5281618  Email:xawket829@hotmail.com
  传    真:0991-5850800
 
  附件:公路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和定额使用讲解班计划回执表


二○○八年十月六日

附件:
公路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和定额使用讲解班计划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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