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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至克拉玛依公路完成工可及审查
新疆交通厅   2008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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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交通运输部委托,交通部规划研究院和中交第一勘察设计研究院两个专家组于9月25日至27日,在乌鲁木齐市主持召开了奎屯至克拉玛依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场咨询评估和审查会。专家组听取了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新疆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奎屯至克拉玛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现场察看了关键工点,查阅了所提供的资料,并就本项目的交通量预测、建设方案、建设规模、建设用地、技术标准、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和节能评价等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及《报告》编制单位交换了意见。专家组认为:拟建项目位于新疆西北部,是新疆南北交通干线G217线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连云港至霍尔果斯高速公路的联络线之一,也是西部大开发通道阿勒泰至红其拉甫口岸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新疆“两纵三横两环八通道”骨架干线公路的第一纵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的建设是实现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目标,改善新疆路网结构的需要。适时建设本项目符合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要求,对加速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进程,加快西部能源基地建设步伐,巩固国防,保证国家安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国际间的经贸往来,适应交通量快速增长,降低交通事故,发挥高速公路网络的整体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也是迫切的。拟建项目为国道217线,路线起自奎屯,接已建的连霍国家高速公路和国道217线,经三角庄、共青城、五五新镇、二泵,止于克拉玛依市九公里互通,接已改建的国道217线克拉玛依至白碱滩一级公路,全长约133公里。本项目起点至与克拉玛依至阿勒泰高速公路分岔点段是国家高速公路联络线的组成部分,该段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是合适的。审核认为,《工可报告》提出的本项目总投资的40%申请交通部补助和项目业主自筹,其余60%拟申请银行贷款的资金筹措方式基本可行,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建议抓紧落实各方资金。奎屯至乌苏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工可报告》提出本项目的建设工期三年是合理的,力争2009年开工建设。(厅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