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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至叶城公路建设工程监理驻地试验室招标公告
新疆交通厅   2008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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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喀什-叶城公路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发改交运[2008]1078号),并列入2008年度基本建设计划,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本项目为政府还贷公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作为招标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的监理驻地试验室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现将招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资格要求
  该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境内,项目起点位于喀什疏勒一级公路终点,终点叶城县,全长约231.4公里。
  本工程项目全线共设9个土建施工合同段,其中第1、2、3合同段和第7、8、9合同段分别设置1个监理驻地试验室,第4、5、6合同段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和通信管道等土建工程)项目监理试验检测工作。设 2 个监理驻地试验室招标,预计施工工期为 36 个月。S01~S02合同段预计监理试验检测服务期为2008年10月~2011年10月。具体合同段划分及资质要求如下表:

 

招标合同段
对应施工合同段
起讫桩号
路线长度(Km)
合同段试验检验人员数量(人)
主要工作内容
资质要求
S01
1~3
K0+000~K78+000
78
15
合同段范围内路基、桥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和通信管道等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工作
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或各省(市、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同时经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具有试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S02
7~9
K150+990~K231+400
80.41
15

  二、招标文件出售
  投标人请于2008年 9 月 22 日至2008年 9 月 28 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8∶30(北京时间)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副本、计量认证证书正本及以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到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八楼80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予退还。通过邮购及传真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不予认可。
  三、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本项目驻地试验室招标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
  四、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 10 月 13 日上午11:00 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于2008年 10 月 13 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前送达招标人(送交投标文件地点乌鲁木齐市经一路36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宾馆七楼会议室。迟于这一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样退回。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相关人员出席会议。
  五、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按每个合同段提交人民币伍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招标人接受的格式。
  六、所有投标文件应使用汉语编制,1套正本1套副本。
  七、每个投标人可以申请一个或两个合同段驻地试验室投标,但必须分别提交相应份数的投标担保和投标文件,各个合同段的投标人员允许重复。在合同谈判时,各合同段主要人员必须持相关证件到场进行确认,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到场。如相关人员不能按时到场,建设单位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的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本次驻地试验室招标每家试验检测单位只允许中一个合同段。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2号
  邮 编:830000
  联系人: 徐庆   阿依古丽     电 话:0991-5282138、5282159、5282344
  行政监督电话:0991-5281012、0991-5281009    监察室:0991-5283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