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叶城公路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发改交运[2008]1078号),并列入2008年度基本建设计划,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本项目为政府还贷公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作为招标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的监理驻地试验室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现将招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资格要求 该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境内,项目起点位于喀什疏勒一级公路终点,终点叶城县,全长约231.4公里。 本工程项目全线共设9个土建施工合同段,其中第1、2、3合同段和第7、8、9合同段分别设置1个监理驻地试验室,第4、5、6合同段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和通信管道等土建工程)项目监理试验检测工作。设 2 个监理驻地试验室招标,预计施工工期为 36 个月。S01~S02合同段预计监理试验检测服务期为2008年10月~2011年10月。具体合同段划分及资质要求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