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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至墨玉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疆交通厅   2008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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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招标号:XJG2008-15      招标编号:GXTC-0806031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至墨玉公路建设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自治区叶城至墨玉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8]107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本项目为政府还贷公路。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委托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土建工程的实施和完成进行疆内公开招标,凡符合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该项目工程施工的投标。
  2.本项目招标分为 5 个合同段,各合同段独立招标,招标范围为各个合同段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与涵洞及通信管道埋设的施工等。交通工程以及服务设施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叶城-墨玉改扩建工程合同段划分一览表

合同段序号
起终点桩号
长度
km)
公路等级
计划工期
备注
K0+000-K46+000
45.996
二级公路
2008年10月~2011年9月
 
K46+000-K77+939及皮山支线
38.337
二级公路
 
K122+840-K160+000及杜瓦支线
38.591
二级公路
 
K160+000-K200+000
40.000
二级公路
 
K200+000-K227+370
27.370
二级公路
 
合计
 
190.294
二级公路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疆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五合同段需要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桥梁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国内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请有意参与投标的企业请于2008年 9月 16 日 10:00至2008年9月 22 日 19:3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八楼803室(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2号)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按合同段出售,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0元,售后不退。另有报价软盘部分收成本费人民币  5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随身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及复印件一套和单位介绍信原件。
  4.业主根据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等资料编制了一册《参考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后,可以在招标人处取得一份复印件,如有需要,还可查阅详细的勘察资料。
  5.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 50万元的投标担保。
  6.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
  7.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年 10 月 11 日 11: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宾馆七楼会议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一路360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迟于这一时间送达上述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和不予受理,并原样退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经济报、新疆交通厅网站。

行政监督部门 新疆交通厅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991-5281012/30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2          址:北京海淀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
        编: 830000                                           编: 100044                   
      人:彭惠玲、白璐                              人:孙卫东、孙志平、陈永维
        话:0991-5282104、5281985                 话: 010-88354433-3550991-6138093
        真: 0991-5282154                                   真: 0991-6138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