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交通局:
2007年“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节日期间旅客出行大量增加,为进一步稳定安全形势,确保假日旅客运输安全、方便、有序进行,防止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充分满足职工群众的旅游和出行需求,根据交通部《关于加强“十一”黄金周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07)11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局9月5日下发的《关于做好秋季和秋收季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加强节假日期间道路旅客运输和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布置,狠抓落实
“十一”期间,道路客流量将大幅度增加,给道路旅客运输工作和交通安全带来较大压力,是事故易发时期,决不能掉以轻心。各师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节日运输组织工作和交通安全工作,周密安排,提前行动,为便于统一指挥和组织节日期间的运输工作,要成立节日道路运输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随时监控运输市场动态,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二、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节日期间,各师交通局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监管,确保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运输企业要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要加强对客运站点的监督与管理,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努力提高客运车辆的正班正点率;要采取预售、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等措施,方便旅客购票;要保持站容站貌和车容车貌整洁,定期洗换座(卧)具,为旅客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各客运单位要严格执行收费规定,严禁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
三、开展节前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整改事故隐患
为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防止“8·5”和“8·28”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各师交通局、运输企业要在节前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要全面排查各种事故隐患、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重点检查客运站的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应急措施及设备到位情况、运输企业和客运站点对客运驾驶人员的管理情况等;二是认真检查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防止带病车辆出站。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监督管理薄弱环节要逐一登记,限期进行整改,不能限期整改的,要停止运营;三是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杜绝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现象;四是严格“三品”查堵工作,坚决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搭乘客运交通工具,确保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要发挥乘客义务监督员和特邀监督员的动态监管作用,每位特邀监督员在“十一”期间要开展一次以上的监督检查。
加强客运安全监督管理,坚决制止恶性超载,确保客运安全。各客运企业要在节前落实足够的运力和有效的安全措施,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再布置、再检查、再落实。要加强机关、学校等单位组织集体外出、旅游包车的运输安全管理,要让有客运资质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严格查验车辆、司机的技术档案和其它资料,对不符合要求的,严禁执行此类运输任务,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加强对危险品运输的现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制度,对未取得危险品运输资格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不准从事危险品运输,尤其要加强易燃品、爆炸品、有毒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
“十一”黄金周期间也是水上旅游的旺季,请各师海事部门要加强水上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四、加强值班和应急待命工作,及时上报有关信息,确保指挥和通讯畅通
“十一”黄金周期间,各师交通局要将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以方便相互沟通有关情况,及时受理社会投诉。各师交通局的假日值班电话请于9月25日前报我局。兵团交通局值班电话:0991-2332919;传真:0991-2332481。
请各师交通局认真做好假日运输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及时、准确报送各项统计报表和信息。从10月1日起,于每天上午10:00时前向兵团交通局运输处报送前一天的《假日期间旅客运输统计表》(见附件),10月7日报送整个假日期间的数据。
兵团交通局
二OO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