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四权”以民为主 为民造福推动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政府
仪陇县位于四川东北部,是朱德元帅和为人民服务的光辉典范张思德的故乡,是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幅员1767平方公里,辖58个乡镇、875个行政村,总人口107万。长期以来,仪陇交通发展滞后,全县无一条一级以上公路,60%以上的乡道属于等外级公路,90%的村道晴通雨阻,特别是县城迁至新政后,交通问题更加突出,县域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制约,基层群众要求修路的愿望十分强烈。
2004年8月,胡锦涛总书记到仪陇视察,作出了“一定要把朱德故居保护好,一定要把朱德故里建设好”的重要指示。2005年4月,温家宝总理到川北革命老区视察时,对农村公路建设作出明确指示:“公益事业要靠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农村公路建设要学会用民主协商的办法,从为贫困地区服务的实际出发来解决。”为落实总书记和总理指示精神,在交通部的关心支持下,省委、省政府在川北革命老区10县启动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工程,仪陇县有幸位列其中。我县针对农村公路通达程度低、通行能力差、建设任务重、群众修路愿望强烈的实际,积极整合资源,全面宣传动员,加快农村公路建设。2006年,全县共投入1.2亿元,建成通乡水泥路(油路)98公里,通村公路272.5公里,通户便民路310公里,在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全县计划外修建通村公路92公里。建成乡(镇)客运站13个,村级招呼站15个。这对财政收入不到6000万元的仪陇县,无疑是一次历史性的飞跃。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新农村建设:一是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生产生活。农民出行的难题得到解决,村容村貌和群众生活环境得到改善,有2.9万农户实施了“一建三改”工程(建沼气池,改厨、改厕、改圈),2400余农户新(改)建了住房,新修各类小微水利1427处,农村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治理,村民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二是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产业发展。全县发展优质粮油20万亩、优质水果5万亩、中药材2万亩,建成獭兔养殖基地村140个,发展养猪家园1.3万户。有的村民买车搞起了运输,有的村民办起了砖厂,还有村民成了养殖大户,全县农民人均增收300元以上。三是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中,干部主动深入群众,倾听他们的意见,尊重他们的意愿,自上而下动员,自下而上决策,提高了执政能力,树立了为民服务的形象,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我县发展农村公路的主要做法是:政府主导,群众主体;落实“四权”,发扬民主;统筹发展,为民造福。
第一,政府主导,群众主体,激发农民修建农村公路、改变生产生活状况的潜力。
一方面,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为农村公路建设快速发展夯实基础。我县经济欠发达,政府配套资金的能力弱,单靠上级的补助,农村公路建设不可能实现快速发展。为此,县委、县政府一开始就把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通过电视、广播、文件等多种方式,将国家补助政策和全县农村公路总体规划交给群众,通过召开农村公路建设动员大会、项目村村民代表会议和全体村民会议,最大限度地统一群众的认识,充分激发起群众自力更生、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热情。化马乡虎嘴村抓住春节期间外出户大多返家的机会,组织召开了三天会议,讨论修路问题,统一群众思想,群众出资筹劳非常积极,组织了“筑路大会战”,男女老少齐上阵,不到两个月就完成了6公里水泥路建设。三蛟镇玉山村2社村民陈新民组织在江苏打工的乡亲,捐资30万元用于该村6公里村道建设;在山西承包煤矿的义路镇奉恩寺村民李大刚,主动捐资250万元,修建水泥路5.5公里。2006年,全县群众投工投劳140万个,折合资金2100多万元。
另一方面,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为农村公路建设快速发展提供保障。一是按照“三优先”(群众积极性高的优先、具备基础条件的优先、对县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优先)的原则,编制了全县农村公路建设总体规划,形成了梯次推进、区域化发展的建设格局。二是成立了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出台了《仪陇县通乡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和《仪陇县通村公路实施意见》,明确了县乡村的责任,县负责通乡公路的路面工程建设,乡镇负责通乡公路路基建设和片石开采,村社负责通村公路建设。三是出台了管线迁移、料场使用、土地调整、青苗补偿的优惠政策,公路建设中涉及的杆、管、线等设施,部门均减免相关手续和规费;农村公路建设税费实行先征后返,全额用于工程建设;砂石、料场一律无偿划拨使用;土地调整、青苗补偿一律由项目受益村社组织协调,县上适当给予补助;为防止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我县在财力十分匮乏的情况下,专门安排5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四是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依托农村公路项目,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以工代赈、国土整治、扶贫帮扶项目资金1100多万元,统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五是大力开展“送技术下乡”、“送图纸上门”活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农村指导和服务,在县内外聘请了40多名有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专业的质量监督组;免费为通村公路提供简易设计,按照“意图公开—意见收集—方案评议—群众表决”的工作程序,民主决策线路走向、路面宽度和道路结构等基本要素,坚持“少拆迁房屋,少占用土地,不大挖大填,不破坏生态”原则,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支持;对村干部和村民进行了免费技术培训;建立了农村公路建设试验室,实行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监控,以科学手段保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
政府主导、群众主体作用的发挥,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短缺、管理力量不足等棘手的问题,为实现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二,落实“四权”,发扬民主,“坚决不修群众不愿意修的路,不修大多数群众不参与修的路”。
在农村公路建设中,我们有三忧:一忧违背农民意愿,二忧质量控制不好,三忧增加农民负担,致使农民积极性被挫伤,农村公路建设受到影响。为从制度上保证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省交通厅要求各地建立“四项机制”,即:自上而下的宣传动员机制、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公开透明的群众监督管理机制、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的援助机制。并对自下而上的决策机制作了明文规定,即:全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经过村民会议、乡(镇)人代会、县政府逐级决策,填报《村民大会决议》、《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县人民政府立项申请》“三张表”。为了把这“四项机制”、“三张表”的决策程序落到实处,我县结合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创造了通村公路建设“四权”运行机制。
一是村党支部行使领导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村支部充当农村公路建设的牵头人、动员者,首先提出修路动议由群众讨论,群众通过后搞好协调、督促,抓好决议落实,并把修路的目标任务和组织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个党员、干部,形成带头示范,定期组织召开村民会议对修路情况进行考评、督查,使党支部的领导作用在修路过程中充分得到发挥。
二是村民会议行使决策权。为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我县对农村公路建设实行“竞争立项、动态管理”,修不修,怎么修,修什么路都由群众说了算。首先,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将修路的标准、上级补助资金、工程造价、缺口资金等情况向村民公示,由村民大会决定是否修建公路,90%以上村民签字通过并由乡镇提出申请后,获得竞争立项的资格;然后,县分区域组织演讲答辩,从群众积极性、乡镇及村“两委”班子凝聚力、建设方案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评定,根据得分高低选定项目实施地点。对竞争落选但群众不等不靠、自力更生修路且成效明显的村,采取奖补或次年优先立项等措施予以鼓励,对竞争入围但群众积极性不高,工作进展缓慢的村及时调整,形成了“争中干、干中争”的良好氛围。柳垭—思德公路立项以来,柳垭镇对相关问题处理不及时,严重挫伤群众的建设热情,片石开采进度缓慢,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县立即对其项目进行了调整。三蛟镇昆山村在立项竞争落选后,不悲观气馁,充分发动群众,自力更生建好了村道路7.8公里,县委、政府决定在2007年优先安排该村项目。
三是村委会行使执行权。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村委会牵头,组织当地农民群众参与投工、投劳、筹资、备料,确立施工组织形式,组建理财小组、质量监督组、项目协调小组。为降低工程造价,凡群众有能力自建的工程,如整治边沟、采集片石、调整路基等,都由村委会组织群众投劳建设。
四是村民行使监督权。组建了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资金、廉政监督组,充分依靠当地村民,尤其是当地退休老干部、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对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廉政建设情况等实施监督。实行了“六不验收”制度,“没有设计图纸的不验收、宽度达不到要求的不验收、没设置错车道的不验收、水系不通畅的不验收、路面不符合标准的不验收、缺乏管护措施的不验收”,工序完成和工程交验时,必须由群众监督组签字认可。同时,还加强了对群众负担情况的监督,县设立了举报电话,宣布了五条工作纪律,严禁借机巧立名目增加农民负担,不准搞行政命令及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
为落实这“四权”,我们规范了农村公路建设程序,实行“八步工作法”:第一步,广泛宣传,掌握群众修路意愿;第二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形成初步方案;第三步,征求村民意见,讨论路面结构、资金筹集、土地调剂、质量控制等具体管理办法;第四步,组建农村公路建设协调领导组、财务管理组、质量监督组;第五步,户户签字表决投工筹劳方案,报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县减负办审查批准;第六步,建设任务分解到户,分村组织实施;第七步,竣工结算,申请验收;第八步,统一验收,合格的交付使用。“四权”的落实,弥补了政府监管力量不足、鞭长莫及的问题,保证了面宽量大的农村公路快速健康发展,我县未出现一例因修农村公路上访的事件。
对通乡公路建设,我们实行了“项目法人制”。由县交通局组建业主,县以上政府筹资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监理、统一验收的“五统一”管理方式,不增加乡(镇)政府和农民群众负担,充分体现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第三,统筹发展,为民造福,确保农村道路“有人管”,农民群众“有车坐”。
为把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的“好”字最终落实到了为民造福上,我们坚持统筹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创造了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发展的全新发展模式,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十分拥护和支持。
一是保证养护投入。把通乡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按照财政每年每公里1300元、交通局每年每公里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大中修工程和水毁工程,财政根据工程量大小适当给予补助。对通村公路,采取“一事一议”和村规民约的办法筹集养护管理资金。
二是改进管护方式。出台了《仪陇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确立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行业指导、科学管养、统分结合、路段到人、依法治路、保障畅通”的原则,将农村公路管养纳入对乡镇的年度目标考核。对养路段、路政、车管几支力量进行整合,分乡镇设立交通管理站,负责乡道专业管护和交通管理。各村制定了《护路公约》,通过竞标方式确定专业养护人员,按照“分段包养”的办法落实日常管护,实现了日常养护责任到人、路面养护专业施工、养护质量全面考核、优良次差分别奖惩。还安排县养路段牵头,不定期对乡镇公路养护班组、公路管理员和养护承包人进行养护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
三是发展农村客运。在同步建设乡(镇)客运站、村级招呼站的基础上,我县按照“一点三角九片”的格局,组建了农村客运公司,整合现有运力资源,实行公司化、片区化、冷热线捆绑经营,解决了长期以来农民“坐车难”的问题。同时,还促进了运政部门职能的转变,提升了客运企业的竞争力,增加了车辆业主的运营收入。新县城周边的果山、银山和环山公路建成后,采取了公司一体化经营的办法,开通了区域客运环线,农民在家门口就能坐上“方便车”、“经济车”和“安全车”,对政府十分感激。
以上做法是我们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重要指示精神的体现,是交通部、省交通厅大力支持和倾心指导的结果,是老区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欠发达地区发展农村公路的成功探索。在西南片区农村公路建设经验交流会上,部领导和与会代表对我们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我们将进一步在实践中完善我们的做法,争取农村公路发展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坚持政府主导 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
宁夏交通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处我国的西北,黄河中上游,与内蒙古、陕西、甘肃接壤,全区土地面积6.64万平方公里,现辖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5个地级市和20个县(市、区)。
“十五”期间,宁夏各级交通部门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公路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使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十一五”期间,我们将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围绕“三个服务”,立足解决“三农”问题,紧紧抓住交通部实施农村公路“五年千亿元建设工程”的历史机遇,把加快农村公路发展,改善农村公路状况,提高公路服务水平,作为交通部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使我区农村公路的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截至2006年底,全区公路通车里程达19903公里,其中农村公路里程就达到16325公里,占全区通车里程的82.02%,农民群众“行路难”的问题基本得到了有效解决。
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不仅为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提供了良好的交通条件,而且也为农民群众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效益,使广大农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和农民的关心。农村公路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它的畅通与否,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出行和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为此,交通厅按照“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的发展观,坚持“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工作理念,在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把养护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大胆探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宁夏全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了“有路必养”,为方便农民群众出行,发展农村经济,服务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交通保障。
一、主要做法
(一)明确养护主体,落实责任,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管新体制
长期以来,由于养护主体不明、责任不清,阻碍了农村公路的健康发展。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0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2005年交通厅又制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组织机构、资金来源等作了进一步明确。两个《办法》对各级政府管理公路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落实了地方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管理农村公路的责任。西吉县、中宁县等15县市先后也制定了本地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明确了养护责任主体、养护投资来源、养护管理模式等内容,从制度上将养护管理工作纳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范畴。
在管理机构设置上,各县市交通局按照交通厅提出的“一县一机构”的要求,重新整合了原有公路管理机构,每个县市只设置一个管理机构,并且统一名称为“公路管理段”。为了防止增加事业身份的人员,交通厅在对全区公路管理段的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各县市公路管理段的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禁止招收事业身份的养护管理人员。
(二)政府主导,多方筹措,拓宽养护资金渠道
资金短缺是制约农村公路养护的关键问题。为了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宁夏实行“政府筹措、部门补贴”的原则和养护配套资金同比例拨付的办法。养护资金的主要渠道:一是地方政府安排的财政资金和地方交通部门征收的拖拉机养路费。二是自治区用汽车养路费配套的补贴资金。养护配套资金实施同比例拨付,在地方政府落实了养护资金的前提下,交通厅给予配套补贴。这项措施的实施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地方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将公路养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建立长期的、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考虑到宁夏经济比较落后,为了减轻地方政府的负担,交通厅暂时将所有县道的养护经费由汽车养路费全额列支。
这项政策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既是压力又是机遇。为了争取到自治区的配套补贴资金,各县市政府多种渠道筹措养护资金。例如:固原市的西吉县,这个县是一个年财政收入仅有1800多万元的国家级贫困县,但每年拿出近10%的财政收入用于农村公路的养护,并把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列入政府承诺为民要办的九件实事之一,保证了全县农村公路的畅通。2006年该县养护经费324.8万元,根据《西吉县农村公路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筹措要求,县财政补贴村道400元/公里、补贴乡道1000元/公里,县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和财政补贴筹措资金81.2万元,县交通局投入拖拉机养路费61.2万元,县公路管理段自筹20万元,加上汽车养路费补贴的162.4万元,全年养护资金全部落实到位。中卫市政府制定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以财政转移支付、拖拉机养路费为主要来源”,“政府的资金将随着养护里程的增加、养护等级的提高逐年增加”的政策,并以市政府会议纪要的形式加以明确。2006年中卫市人民政府应到位养护资金125万元,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筹措资金74万元,拖拉机养路费支付63万元,全年养护资金超计划全部落实。
为了调动地方政府和沿线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各县市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不断拓宽筹资渠道,解决资金短缺的矛盾。如西吉县,对养护作业中挖砂取土、占地拆迁等,由各乡镇全力协调,同时各乡镇对辖区内的村道每年集中进行整修。发生公路水毁后,由民政部门核拨一定的抢修资金,各乡镇负责进行整修。中卫市要求各乡镇无偿划拨料场采集养护材料,并利用秋季农田建设的同时,调动农民义务工完成缺损路肩的培植。2006年,各乡镇共拉运土石方12万方,培植整修路肩158公里。2006年,全区各县市政府应筹措养护资金1984万元,实际筹措1710.4万元,资金到位率达86.2%。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
为了建立科学高效、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公路养护管理机制,我区通过修订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养护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养护定额、养护质量评定标准等行政管理规章和技术性规范标准,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现了规范化和标准化。
一是宁夏交通厅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在对全区农村公路通达情况开展专项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宁夏农村公路列养技术条件》,对全区符合列养条件的农村公路,进行了里程核查、规则编号、规划示意图的绘制,将符合列养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纳入正常养护。
二是改革公路养护生产组织形式和作业方式,将公路日常养护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公路沿线的村民,实行计量支付和合同管理。公路大中修工程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如西吉县,制订了《公路养护生产承包办法》,每年根据养护定额对养护生产任务及经费进行分解,并签订合同实行集体承包,每月对养护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计量支付。如中宁县,在养护管理上一律实行招投标或议标,采用个人承包或分段包干的形式,细化量化各项工作指标。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为了做好全区农村公路的检查指导工作,宁夏公路管理局制定了《宁夏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评比标准》,每年对各县市公路管理段养护管理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各县市也加大检查力度。如西吉县,制定了《公路养护生产管理考核办法》,对各公路站的养护工作及职工出勤情况进行考核。2006年共有8个公路站在检查中受到了通报批评,有7人受到了经济处罚。再如中卫市,交通局每年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目标责任书》,制定《养护质量月度考核检查评比制度》,实行月度考核,按月兑现奖罚。同时,还聘请了23名人大代表、村镇干部和群众代表为监督员,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的监督。
四是积极推行企业化管理。按照“上岗竞聘化、用工合同化、分配多元化”的原则,加大人事用工和工资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在人事用工制度上,大量使用农民工,不仅降低了养护资金中人员经费的支出比例,还增加了公路沿线农民的收入。在工资分配上,实行工资总额宏观控制,内部分配推行岗位工资、浮动工资、定额工资等多种分配形式,建立起与工效挂钩的分配办法。如西吉县,共聘用农民工490人,占全县养路工总人数的76%,使人工费由原来的80%降低到的50%。农民工通过参与公路养护,每年每人增收不少于3600元。实行工资浮动制,根据生产淡忙季劳动量的不同,计发不同数量的工资。中宁县,对新增列养公路的养护全部采用农民合同工,并且制定了《用工管理合同》。
五是加强资金监管,完善资金申请、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如西吉县,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执行《宁夏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公路管理段每月向交通局上报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再由交通局审核后上报宁夏公路管理局审批,实现了资金申请、拨付的规范化。在资金使用上,坚持“一捆绑,两平衡,四统一”的作法,打破县乡村公路之分,将养护资金捆绑使用,做到资金和人员平衡,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四)群专结合,构建乡村协管站的养护新模式
为了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的作用,各县市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养护管理模式。如西吉县,在乡镇成立了26个以乡(镇)长任站长,各村支书或村主任为成员的农村公路养护协调管理站,实现了“乡乡建起协管站,村村都有管理员”,聘用农民养路工490人,协助公路管理段做好本乡镇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同时,协调管理本乡镇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为了克服农民养路工专业技术不强的弊端,西吉县采取“农民工日常养护、技术员随时指导、专业化全程跟踪”的办法。工程技术人员带领农民养路工上路,手把手地教方法、讲技术、传经验。每年利用冬闲生产淡季,举办各种业务学习班,重点学习与日常养护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养护知识以及操作规程。印制了《西吉县农村公路养护手册》,对全县19个乡镇、306个行政村农村公路的路线名称、里程长度、技术状况、养护经费、公路站及人员情况进行公布,使农民群众手上有了“明白卡”、心里有了“一本帐”,哪些路属于专业养护、哪些路要尽养护义务,一目了然。
二、取得的效果
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不仅对农业发展、繁荣农村经济具有直接的经济效益,而且对帮助农民致富、方便农民出行等具有间接的社会和政治意义。宁夏农村公路在实现“有路必养”的同时,还产生了“五大效应”。
一是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公路的发展,改善了农村落后的交通现状,打破了传统的以耕种为主的单一经济结构,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创造了条件。目前,已形成了中卫市宣和镇的禽蛋养殖、吴忠市金积镇的奶牛养殖、西吉县的马铃薯深加工、同心县的活畜交易和清真牛羊肉屠宰以及长途运输、劳务输出、特色旅游等多种形式的经济增长点,并使之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公路沿线乡镇基本形成了“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新格局。
二是加快了城乡一体化进程。以路带城,以路兴镇成为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主要途径。在近几年的通乡油路建设中,按照“路线穿城过,街道变宽阔”的原则,附带对路线途经乡镇的街道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造与提升,使街道变宽、交通变畅、城市变靓,实现了路通镇兴,形成了吴忠红寺堡、西吉兴隆等一批商贸城镇,中心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得以发挥。
三是带动了劳动力转移。公路的发展打破了封闭,畅通了城乡联系的渠道。公路事业也直接和间接的创造了可观的就业岗位。据统计,2003年至2006年,全区公路建设项目累计吸纳农民工就业8万人次,累计发放农民工工资2.3亿元。4年里,农民工从事公路养护完成72.7万个工日。全区从事公路运输、维修等服务业的农民工达7万人,占行业从业人员的50%。
四是增加了农民收入。中卫市环香山地区因公路交通的改善,带动了压砂西瓜产业的发展。农民种植的压砂西瓜运输成本大幅度降低,广东、四川等地的客户直接上门收购西瓜,在大旱之年,该地区共种植压砂西瓜70万亩,总产量11.6亿公斤,总收入4.5亿元,人均收入近1700元,近30万人从中受益。西吉县素有“中国马铃薯之乡”的美誉,农村公路的发展促进了马铃薯产业的产、运、销一体化发展,使昔日深埋地下的“土豆豆”,变成了促进农民增收的“金豆豆”。
五是增进了民族团结。西吉县单家集村是红军长征播下革命火种的地方,也是一个回族聚居区。1935年10月,毛泽东主席率领中央红军来到单家集村,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并留宿清真寺。过去的单家集交通不便,村民因生活贫困纷纷外出逃荒,影响了民族团结。公路修通后,当地群众依托农副产品加工及清真牛羊肉集散地的优势,建成了西北最大的村级活畜产品交易市场,乡村经济和文明村镇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率先在全县农村安装了自来水、程控电话、闭路电视等生产生活设施,生活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回汉群众的交流,回汉群众和睦相处,来往密切。2005年,该村人均纯收入达到3300元,居全镇之首。公路交通的发展,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繁荣,增进了民族团结。
虽然宁夏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中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与农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有信心、有决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应有的贡献。
创新管理机制实施“以奖代补”
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
福建省交通厅
福建地处东南沿海,与台湾隔海相望,全省土地面积12.14万平方公里,人口约3500万,全省行政区划为9个设区市、85个县(市、区)、1025个乡(镇)、15123个行政村。
由于历史原因和受地理条件的限制,福建省农村公路建设发展相对缓慢,长期来主要以修简易路、求“通”为主,全省尤其是山区农村公路“两低一弱”(技术等级低、路面硬化率低、抗灾能力弱)状况突出,农村公路通达通畅问题未得到根本改善,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农村公路建设的起步之年2003年,全省仍有87个乡(镇)和约8000个行政村的约4万公里的通达公路路面没有硬化。根据《福建省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约10.1万公里,其中县道约1.3万公里,乡道约5.1万公里,村道约3.7万公里。
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不仅是建立完善公路交通网络的迫切要求,也是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农村小康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十五”后期,福建省政府根据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以及国家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福建省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决定在全省实施“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计划投资140亿元,建设约4万公里的通乡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到2010年全省要基本实现乡镇和建制村通达公路路面硬化的目标。
“十五”之前,福建农村公路建设按照常规管理,省补资金主要以“撒胡椒面”方式安排,补助标准低,全省1.5万多个建制村基本都安排过补助,但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绝大多数项目无法完成,各级职责不清,挪用资金严重,管理效率低下,发展步伐缓慢。
农村公路以下两个特点,决定了常规管理方式必然产生上述结果:
(一)单个项目规模小但项目点多面广,管理难以到位
农村公路主要以满足农民基本生产生活出行为主,建设等级要求不高,基本沿老路改造,主要工程量集中在路面工程上,而且绝大部分项目里程很短,项目投资规模较小。但是,由于村落分布很广,项目点就多,总体所涉及的面就广,管理难以到位。
(二)公益性强,群众参与积极性高,计划性较差
农村公路建设是改善农民日常生产生活条件的基本要求,直接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社会公益性很强。但是,在目前社会经济条件下,各级政府还没有足够的财政能力提供全部资金支持。因此,除各级政府安排资金补助外,还允许沿线农民自觉自愿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农民也往往以“用自己的双手,建设自己的家园,改善自己的生产生活条件”为目的,积极自愿地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因此,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安排,易受沿线群众建设积极性等主观因素影响,计划性较差。
实践证明,由于农村公路存在上述特点,常规管理模式难以适应其健康发展的需要。
一、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实施“以奖代补”
“十五”以来,福建省交通厅在认真总结农村公路建设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的具体特点,开拓思路,坚持实事求是和制度创新,通过广泛调研和不断调整充实完善,形成了目前“以分级管理为前提、以鼓励加快发展为核心、以强化建设质量为手段”的农村公路“以奖代补”管理新机制。
(一)加强组织机构,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职责
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交通厅厅长任副组长,省发改、国土、财政、审计、交通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的省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和解决农村公路规划、计划、资金安排、工程建设等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交通厅负责具体日常工作。设区市、县按照此模式也成立类似机构,加强管理。
针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特点,省交通厅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制定了《福建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办法,明确农村公路建设各级管理职责。同时,各设区市、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也相应制定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农村公路建设。
按照权责一致的分级管理原则,农村公路建设从前期工作审批、质量监督到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由设区市或县(市、区)审查审批,规范管理。分级管理机制的建立,强化了地方各级的管理职责,充分发挥了地方各级的建设积极性。
(二)创新管理机制,资金“完工兑现”,鼓励加快发展
省级投资政策和管理方式,是引导农村公路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实现规划预期目标的关键。为此,省交通厅针对农村公路具体特点,创新农村公路管理新机制,建立农村公路项目库,以项目库替代年度计划项目进行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两头双核、完工兑现”机制。它必须由以下三个内容组成:
1.建立并公布项目库,以库立项
遵照国家对东部省区农村公路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及《福建省农村公路发展规划》,按照2010年全省基本实现建制村通硬化公路的“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发展目标,福建省建立了农村公路项目库,项目库内项目事实上是长期规划框架内的一个阶段性(近期)规划建设的项目。项目库经省发改委批准,由省交通厅正式下发执行,以库立项。
建立项目库,是实施“以奖代补”机制首要的前提条件。只有项目库内的项目才具备补助资格,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全省按规划发展目标推进。同时,纳入项目库内的项目视同纳入计划,无需再报年度计划,只要条件具备就可以开工建设,鼓励加快发展。项目建成后,全省按照项目库格式要求,每2个月一次统一申报省交通厅安排补助。
为解决农村公路项目点多面广、补助计划管理难度大的问题,省交通厅专门开发了交通地理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现代科技手段加强管理。
2.制订并公开补助标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福建省交通厅根据全省各县域范围内地形地貌特征和经济发展水平,通过对沿海地区与内陆山区经济水平的差别、沿海与山区地形条件的不同、公路建设造价的差别以及地方配套资金筹措的难易等各种因素的综合分析,制定农村公路建设省级补助标准。同时,对经济特困地区和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再适当增加补助。考虑到先易后难的农村公路发展特点,该补助标准根据发展的不同阶段适时调整,以确保达到规划预期目标。
根据福建台风多、雨水多,养护资金匮乏,简易沥青路面寿命短的问题,以及全省水泥地材丰富、质高价低,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完备、利于群众参与、养护费用低等优势,福建省交通厅鼓励农村公路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分类制定合理的补助标准并向全社会公开,是“以奖代补”机制实现公平、公正的保障。它使农村公路项目业主可以事先知道上级补助额度,促进地方配套建设资金的落实和有效拼盘建设资金,适应了农村公路建设发展实际。
3.明确补助资金拨付条件,使资金补到实处
省补资金实行“两头双核、完工兑现”的补助方式。对各地申请补助的项目,省交通厅首先与项目库进行核对,属于项目库内的项目,再由省安排进行质量抽检,即建成前和建成后的“双核”。省抽检合格的项目,按实际完成规模拨付补助资金。省交通厅每两个月安排一次全省性质量抽检。对建设里程较长的项目可以按照不低于3公里路段的标准分段建设并安排省补资金。
“两头双核、完工兑现”的补助方式,使省补资金补到实处,是保障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关键。它有效避免了年度计划资金的闲置,避免资金挪用,使之发挥最大的投资效益,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提高,做到“建设一条、改善一条,发挥效益一条”。
为加强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监督,省交通厅成立农村公路建设联络督查组。联络督查组挂靠省公路局,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组织管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资金使用,负责每两个月一次的全省性农村公路质量抽检,同时做好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管理培训、宣传和课题研究等工作。
二、福建“以奖代补”机制的实施成效
福建省农村公路“以奖代补”管理新机制,有效解决了以往农村公路建设存在的各种问题,适应了农村公路建设特点,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被誉为“阳光工程”、“德政工程”。
(一)有效促进全省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
在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条件的政策推动下,在省农村公路“以奖代补”管理新机制的引导下,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出现你争我赶的良好态势,形成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发展氛围。市、县各级相继出台配套政策,激发了农民自觉参与修路的热情,农民纷纷自发以各种民间组织形式积极、踊跃参与项目建设管理,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
“十五”期间全省完成农村水泥砼2.1万公里,2005年底基本实现全省乡镇通达公路硬化,厦门、泉州两市率先实现通建制村公路硬化目标。“十一五”第一年全省又完成农村水泥砼5300公里。
(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从管理角度看,福建省农村公路“以奖代补”管理机制注重建设项目核准(入库核准)和建成后质量抽检,以及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的“两头双核一监督”工作,是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强化监督的具体表现。“两头双核一监督”工作既发挥了地方建设积极性,加大了项目建设的灵活性,又确保了省补资金真正补到实处。同时“两头双核一监督”工作极大增强了各级交通部门规范管理的意识和广大农民的工程建设质量意识,促使他们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有效促进了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稳步提高。
2003年全省农村公路项目省级抽检合格率为85.9%,2004年为91.5%,2005年为97.5%,到2006年达到98.5%。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提高了,真正得到实惠的是老百姓。
(三)促进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农村交通条件的改善,解决了交通闭塞制约农村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极大地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促进了农民收入的提高,使众多农民兄弟走出泥泞,走上了致富路,加速了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如莆田市坪盘村,人口1100人,多年来由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经济发展落后,通村公路建成后,该村枇杷每斤增收0.8元,村民年增收达120万元,仅枇杷1项人均就增收1100元。此外,外地客商到该村投资建设猪场95个,总投资达2800多万元,养殖生猪8万多头,每年可直接减少农产品、化肥、猪饲料等中间运输费用达80多万元。
(四)为拓宽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渠道奠定基础
福建省农村公路“以奖代补”管理机制,得到交通部、财政部、审计署和国家发改委的赞赏,得到了的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评价。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中央安排给福建的农村公路国债资金由省交通厅统借统还统筹使用。同时,在中央有关部委支持下,福建省交通厅依托“以奖代补”管理平台,以“部门贷款”的形式,向世界银行申请并已获得1.0亿美元的贷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这是世行在我国首次用“部门贷款”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建设,体现了世行对福建“以奖代补”管理机制的充分信任和肯定。
福建省农村公路“以奖代补”管理机制,是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际成效、敢于制度创新的成果。为实现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在交通部的大力支持下,福建省交通厅将针对农村公路不同发展阶段存在的问题,继续开拓思路,勇于探索和创新。目前,针对经济特别困难、剩余任务又特别重,农村公路进入攻坚战的县(区、市),交通厅在现有“以奖代补”政策基础上,正在采取“一县(市)一议”方式与各县签订农村公路建设协议,采用更具针对性的统筹奖励和激励的办法,促进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
坚持建养运一体化加快农村公路发展
服务新农村建设
河南省交通厅
河南省是全国的人口大省、农业大省,“三农”工作尤为重要。近年来,在交通部的大力支持下,河南省委、省政府连续两年把农村公路建设列入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狠抓工程质量,大力加快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建设主体从部门主导到政府主导、投资主体从以群众为主到以政府为主的转变,全省农村公路呈现出“工程进度快、筹资力度大、建设标准高、质量控制好、操作更透明、效益更显著”的特点,形成了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截至2006年底,我省共有农村公路21.3万公里,实现了乡乡通水泥(油)路,93.8%的行政村通水泥(油)路;全省所有乡(镇)通了班车,90%以上的行政村通了客车。
回顾我省农村公路工作,其主要做法和体会是:围绕“一个核心”,建立“五个机制”,实现“四个提高”,构建“三座桥梁”。围绕“一个核心”,就是紧紧围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公路是直接服务“三农”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农村公路建设是基础、管养是保障、运输是目的,建养运三者相辅相成,三位一体。建养运一体化不仅是农村公路发展的需要,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村公路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我省农村公路紧紧围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核心,统筹建养运协调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做到了路通、车通、站成;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努力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运输经营模式,建立起城乡协调、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农村公路网络和运输服务体系,进一步服务“三农”,帮助农民群众脱贫致富。
按照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我们着力建立“五个机制”,全面加快农村公路建养运一体化协调、快速发展。
第一,建立“政府主导、部门推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的组织机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工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了我省农村公路工作快速健康发展。2005和2006年,省委、省政府连续两年将农村公路建设列为为民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2005年3月,省政府李成玉省长亲自主持召开了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了“三年基本实现村村通”的战略目标;2005年4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2006年省政府与各省辖市和扩权县(市)签订了农村公路建设目标责任书;10月出台了《关于河南省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十分关心农村公路建设,2007年1月7日,徐光春书记亲自为洛阳市烧沟村“村村通”剪彩;2006年8月,李成玉省长在三门峡市调研工作时,对“村村通”建设进行动员,极大地鼓舞了当地干部群众;张大卫副省长多次深入市、县调研指导。交通部领导对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尤为重视,给予了大力支持,并多次来河南检查指导工作。2006年12月7日,李盛霖部长与李成玉省长还共同签署了《落实中央1号文件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意见》。交通厅为抓好十件实事的落实工作,把农村公路工作作为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专门成立农村公路工作办公室,先后召开了三次全省农村公路建设专题会议,切实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加强服务和监督,全力保障我省农村公路建设顺利推进。
在省委、省政府加快政策的引导下,各地纷纷把农村公路建设列入向社会承诺的“实事、大事”,建立了统一协调的领导机构和政府目标管理体系,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靠前指挥,加强领导,全省涌现出了许多“路书记”和“路市长”;平顶山等市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实行了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的梯级承包制。在通过政府主导和部门推动下,农村公路建设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关注和支持,全省各地抢抓时机,加快建设,2005、2006两年共完成投资129.8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5.1万公里,完善的组织机制,成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政治保障。
第二,建立“政府为主、政策引导、创新思路、多方参与”的筹资机制。一是规费投入,切块管理。我省逐年加大省级交通资金的投入,并将“村村通”工程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公里8--10万元,2006年投入省级交通资金20亿元,加上国家补助资金,占到总投资的54%;同时,省补助资金实行切块管理,即:切资金、定目标、由各市确定具体项目,充分调动了各市建设和筹资的积极性。二是政府支持,财政补贴。全省各市、县都从财政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据统计,2006年各省辖市及五个扩权县(市)本级财政共安排农村公路建设资金3.2亿元,比2005年增加了一倍;郑州市在每公里补助4万元的基础上,又拿出1000万元实行“以奖代补”;洛阳市市级财政列支了3000万元,县(市)每公里再补助1-3万元。三是政策引导,创新思路。全省对于设计、评审、招投标费用涉及国家机关或财政供给事业单位的一律减免,驻马店、濮阳、南阳等市通过对公路建设营业税即征即返以及拍卖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邓州、栾川等县对水泥等主要原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仅水泥一项每吨可平均节约20元左右。四是群策群力,捐资投劳。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群众纷纷行动起来,自愿捐资和投工投劳,积极支持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农村公路建设。
第三,建立“政府监督、行业负责、专群结合、社会公示”的监管机制。为推进十件实事的落实,省委实行了每月定期督察和年底全面考核,省交通厅每月向省委汇报进展情况。省政府严格目标管理,各省辖市政府每半年书面汇报整体情况;同时实行奖罚,对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进展缓慢、质量控制不严的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直至核减省补资金,2005年省政府对焦作等9个省辖市分别给予1000-2000万元的奖励。各市、县也分别建立了专项督察制度、通报制度和目标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督检查。
交通部门履行职责,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交通厅先后制定了《“村村通”工程建设指导性原则和技术要求》、《农村公路质量管理规定》、《农村公路建设检查办法及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建设原则和质量要求,并制定了强制性质量标准,即路基宽度不小于5.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水泥路面厚度不小于18厘米,沥青路面厚度不小于3厘米等;同时,我们还编发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手册》、《农村公路建设知识问答》等手册,科学指导农村公路建设。我们建立了省、市、县分级指导、分片督查、全面管理的日常监管工作体系,实行了质量责任追究制,加大对建设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管力度,确保了每一个建设项目都得到有效监管;交通厅每年要组织两次专项大检查,在《河南日报》公布检查结果;我省还开展了质量“回头看”活动,及时纠正处理发现的问题,消除质量缺陷。在近两年我省大规模农村公路建设中,针对“村村通”工程项目多、分布散、专业人员少、管理难度大的现状,我们从实际出发,探索总结了“专群结合”的管理模式,即着力调动、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培训,使一部分群众掌握质量控制要点,参与到质量管理工作中来;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全省共有一万多名群众在各基层单位的组织下,活跃在“村村通”施工现场,他们手拿简易工具,控制水泥、石灰等主要材料的用量,现场检测宽度、厚度等指标,切实保障了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与此同时,全省各级交通部门严格落实项目公示制度,并从社会各界聘请了3500名义务监督员,构筑了农村公路建设的社会监督体系。
第四,建立“深化改革、落实责任、明确资金,保证投入”的管养机制。我们积极探索、全面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力求“又好又快”的发展理念与“稳中求好”的管养理念的有机融合。一是深化改革,整体推进。省政府出台了《河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的责任,规定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资金比例不得低于80%,各级政府统筹财政资金,保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同时还规定汽车养路费用于养护工程每年公里的补助标准为:县道不低于7000元,乡道不低于3500元,村道不低于1000元;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探索建立适应我省实际的农村公路管养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实现有路必养与可持续发展。二是出台政策,保证投入。按照省统一部署,各市积极探索新的管养模式,研究制定具体的意见、办法,明确资金来源。洛阳市出台了《村级道路养护管理办法》,规定县、乡财政分别列支1%和3%用于村道养护;平顶山市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明确各县(市、区)政府每年拿出不低于200万元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三是健全管养模式,确保管养正常化。我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积极实行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相结合、日常养护与季节性养护相结合的管养模式,推行、完善市场化运作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南乐、伊川等县建立了“县有所、乡有站、村有农民养护员”的三级管养组织;安阳县把县道养护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全省各级公路部门通过组织开展养护专项评比等劳动竞赛,提高了养护技能和服务水平。
五是建立“出台政策、明确标准、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客运机制。我省在加速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协调发展的同时,把加快农村客运场站建设,加快农村客运市场培育,构建和谐交通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2006年,河南省政府明确要求,要重点加强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做到客运线路与汽车站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实现道路通、长途车通、汽车站建成,每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有一个车站,凡是通公路的村都要通客车。为完成这一目标,我省出台了《河南省农村客运站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明确2006年、2007年两年重点建设乡(镇)客运站和乡村招呼站,以方便农民群众出行;同时制定了客运站、招呼站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并拿出专项资金给予补助,即:客运站建设补助25-35万元、招呼站建设补助0.5万元。2006年7月我省又在南阳召开了现场观摩会,推广经验,强化措施。各市、县政府高度重视,全省18个省辖市都出台了建设规划和实施意见,加强政策扶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掀起了建设高潮。2006年,全省农村客运站及招呼站建设完成投资71526.5万元,先后有1312座客运站和11853个招呼站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
近年来,我省农村公路通过围绕“一个核心”、建立“五个机制”,有力得促进了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四个提高”,构建了“三座桥梁”。
“四个提高”。一是实现了路网结构的提高。农村公路等级公路里程比2004年增加了2.8万公里,水泥(油)路里程与2004年相比增加了2.3万公里。二是实现了通达深度的提高。至06年底,全省48064个行政村中有45064个行政村通了水泥(油)路,通达率由2004年的51.4%提高到93.8%。三是实现了管理水平的提高。我省重点实施了“专群结合”质量管理模式,对主要技术指标制定了强制性标准,对建设项目实行新闻媒体公示和现场公示,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省、市、县交通部门监督面分别达到了50%、80%和100%。四是实现了服务质量的提高。通过建养运一体化建设,方便了农民群众出行,促进了农产品和资源的流通,实现了农村公路通行质量和服务功能的整体提高。
“三座桥梁”。一是构建了步入文明的桥梁。“公路修到家门口,班车开到村里头”,群众的笑容写在脸上,村风村貌焕然一新,文明新风正在我省的广大农村悄然兴起。洛阳市宜阳县沙漠村支书李新民说“以前村里因为路不好,干啥都不成,现在路修好了,住宅、环境什么都好了,真是感谢政府给俺村修了这条民心路啊!”
二是构建了走向富裕的桥梁。农村公路让农产品和资源走出了封闭的农村、走向了开放的市场,农产品成为商品,资源变成财富,使传统农业实现了向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高附加值农业的转变。焦作市依托农村公路促进了小麦种子、怀药、蔬菜等六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建成标准化生产示范区106个,还形成了蒙牛、绿旗、斯美特等一批规模较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驻马店市遂平县大力加强嵖岈山风景区公路建设,2006年“五一”黄金周,游客接待量达到14.66万人次,同比增长65%。
三是构建了实现和谐的桥梁。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基层党组织采取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既解决了农村公路发展问题,也让老百姓看到党和政府是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了民心,顺了民意,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汝阳县柏树乡康巴村,过去由于道路不通,信息闭塞,经济贫困,多年没发展一名党员,道路修通后,又通了班车,党支部带领大家脱贫致富,要求进步的群众也多了,一年内就有多人交了入党申请书。
近年来,尽管我们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还面临着建设任务依然繁重、资金缺口大、管理养护工作亟待加强等不容回避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与上级的要求、与兄弟省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倍努力。
2007年,河南省委、省政府继续把农村公路建设列入了十件实事。我们有信心,在交通部的大力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借这次会议的东风,以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精心谋划,理清新思路,制定新措施,加速推动我省农村公路建养运协调发展,为实现中原崛起,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