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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西藏交通厅   2007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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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交通局,武警交通二、四、八支队,厅公路管理局、交通运输管理局、项目中心:
  根据交通部和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定期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定期统计报表工作,保证统计数据客观、准确、及时、实用,结合西藏交通统计工作和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现将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及有关资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填报内容详见附件。
  二、填报注意事项
  (一)各项目法人单位和各地(市)交通局应严格按照定期报表制度填报内容上报各项报表;
  (二)农村公路项目、危桥改造项目、安保工程、治超检测站点项目和农村公路客运站点项目以打捆形式填报,其余项目均由项目法人单独填报;
  (三)以打捆形式填报项目须分地区进行打捆填报,填报表5,其余项目不需填报表5;
  (四)《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吸纳社会劳动力、施工机械与使用西藏本地材料用量统计表》(见表3)按季填报;
  (五)独立桥梁、隧道工程项目在填报《公路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见表1)的同时,需详细填报表1-1或表1-2;
  (六)填报单位、签字(盖章)、联系电话及填报日期是填报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必须认真填报;
  (七)数据资料变化较大时,必须附相关文字说明材料,各单位应加强月报统计分析工作,及时上报统计分析报告。
  三、填报要求
  (一)月报统计期为上月25日至本月25日,季报统计期为上季末月25日至本季末月25日;
  (二)月报于当月28日上报,季报于季末月28日上报;
  (三)为保证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各单位完成定期报表后,先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电子文档,随后上报正式文本资料,必须保证上报电子文档和文本资料数据一致;
  (四)报送地点:交通厅计划财务审计处。
  四、各单位可上交通厅网站(http://www.xzcd.gov.cn)下载《交通建设工程定期统计报表表样》(表1--表5)。
  五、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定期统计报表制度认真负责地填报统计报表,切实加强统计工作,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附件: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定期统计报表表样(表1--表5)  
  联系人:郑  权             电  话:0891-6815296
  E-mail:zhengquan82@126.com
 
    附件下载: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定期统计报表表样.xls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文档附件: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定期统计报表表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