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全国交通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大局,保证试验检测市场秩序和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和藏交发[2008]147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厅质监站组织专家组对公路管理局公路工程中心试验室、西藏天鹏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试验检测中心、西藏那曲地区金坤工程咨询试验检测有限公司、西藏山南地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西藏天鹰公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西藏云天工程建筑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等6家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进行等级评定,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机构的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或申诉。举报或申诉应附文字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公示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厅质监站联系地址: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5号;邮编:850000;电子邮箱:xzjtky@public.ls.xz.cn;传真:0891- 6835164。
附件: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结果
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基本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OO八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