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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认识,改革创新,大力推进农村交通和电力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西藏交通厅   2008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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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认识    改革创新
大力推进农村交通和电力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全区农村公路建设暨“户户通电”工程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自治区副主席  杨海滨
(2008年5月16日)


 
同志们:
  在全区上下旗帜鲜明保稳定,坚定不移抓发展,全力落实“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关键时候,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区农村公路建设暨“户户通电”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其目的是进一步明确今年的工作目标和责任,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和“户户通电”工程加快建设。从刚才赵世军和王庆华同志通报的情况看,近年我区农村公路和电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农牧区交通和电力基础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全区各级政府,特别是交通、电力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这是应该充分肯定的。但是必须看到,目前我区农村公路和电力事业发展水平仍然较低,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存在不少差距,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把农村公路建设和“户户通电”工程作为为农牧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来抓,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放松。
  一、深刻认识加快农牧区交通和电力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发展,关注民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发展农牧区交通电力事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到农牧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
  (一)推进农村公路和电力建设是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促进农牧区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3月14日发生在拉萨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是我们同达赖集团长期尖锐斗争的集中反映,取得这场斗争胜利的关键是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我区80%以上的人口在农牧区,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在农牧区,没有农牧区的和谐稳定,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在中央的关心支持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援下,农牧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牧业连年丰产,农牧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牧区生产条件不断改善,党和政府得到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衷心支持和拥护。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和“户户通电”工程,被广大农牧民群众称赞为“民心工程”、“致富工程”、“德政工程”,深受群众赞誉,在一定程度上,为我们牢牢掌握反分裂斗争的主动权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和电力建设,全面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让农牧民在发展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农牧民的关心和爱护,才能够进一步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二)推进农村公路和电力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前提。党的十七大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要“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党的十六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推进了以安居乐业为突破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牧区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新增了219个乡镇和1490个建制村通了公路,新增和改善农村用电人口达到65万,57万农牧民住上了安全适用的房屋。在农牧区基础设施中,交通和电力具有基础性的作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前提。加快农村公路、电力事业发展,不仅可以从根本上改善农牧区交通能源状况,促进农牧区经济的快速发展,缩小地区差别,统筹城乡发展,而且通过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转变农牧民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传播新思想、新理念,促进农牧区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推进农村公路和电力建设是充分发挥青藏铁路辐射作用和潜力的重要条件。青藏铁路的建成通车,对造福高原各族人民,促进资源开发,保护生态环境,巩固祖国西南边防,弘扬西藏文化等都具有里程碑意义。青藏铁路的建成通车虽然有效缓解了进出藏运输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但如果区内的公路网络不健全,农牧区交通事业发展不起来,广大农牧区人员、农副产品和各种资源也不可能集中起来通过铁路进行运输,青藏铁路的巨大辐射和潜在力就无法有效发挥。电力是现代农牧业和农牧区社会发展的能源基础,只有现代化的生产生活方式,才能与铁路的强大运输能力相适应。因此,发挥青藏铁路辐射作用和巨大潜力,必须大力发展农牧区交通和电力事业,建立四通八达、安全畅通、输配合理、安全可靠、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的农村交通、电力网络和服务体系。
  (四)推进农村公路和电力建设是增强交通、电力部门服务能力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区交通电力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农牧区基础设施是公共基础设施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考量我们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指标。交通运输部提出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国家电网公司也确立了“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农电发展战略,对我区农牧区交通电力建设在资金、政策、人才和感情方面都给予了倾斜,使农牧区交通电力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但由于历史、环境及经济欠发达等客观因素,我区农村公路和电网仍存在总量相对不足,通达深度较低,抗灾能力较弱,建设资金短缺等问题。正视农村公路和电力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我们继续加快建设农牧区交通电力基础设施,将我们的服务进一步延伸覆盖广大农牧区,努力提升交通电力事业为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和农牧区发展服务的水平。
  庆黎书记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从目前的情况看,交通、电力仍是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瓶颈,必须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上,审视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公路、电力等公共服务还存在着很大差距,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公路和电力事业的发展速度与农牧区加快发展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对我们加快发展、实现跨越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由于基础差、底子薄、起步晚,要从根本上解决农牧区通路、通电问题仍需加倍努力,目前全区还有1个县、71个乡镇和2300多个建制村没有通公路,已有的乡村公路通而不畅的情况时有存在;我区水能资源全国第一,但建制村通电率只有48%,还有30%多的农牧民群众靠油灯蜡烛照明。农牧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能在没有路、没有电中建设发展,而我区基本建设资金主要靠中央投资,地方各级政府配套的能力有限,如何进一步加快发展,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第二,各级政府部门的建设组织能力与农村公路、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存在一定距离,这对我们加大投入、加快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是关系农牧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人民群众对加快建设的呼声很高,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也很高。但在实施过程中,个别地方还存在认识不足,决心不大,在宣传动员、组织施工、项目管理等方面投入精力不够,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不到位,甚至出现个别项目不按照规定要求施工,强卖不合格沙石料,无理阻挠工程建设的现象。
  第三,部分农村公路、电力项目建设质量与标准规范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这是我们落实“稳中求进、好字优先、科学发展”的要求面临的又一课题。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农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公共服务部门的社会形象,关系到农牧区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区农牧区公路建设项目合格率基本达到100%,但项目优良率平均不到50%。电力建设项目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原因,一是人才比较缺乏,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与建设规模不相适应;二是部分业主工作不够扎实,管理相对滞后,监督工作不到位;三是一些参建人员质量意识较差,没有按规范和程序组织项目施工;四是前期工作深度不够,有的项目存在“先天不足”的问题。
  第四,农村公路、电力基础设施管理现状与长期发挥效益的要求存在一定距离,这对政府部门的公共设施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就农村公路而言,尽管全面开展了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落实了养护资金和养护主体,但一些农村公路仍然存在睛通雨阻、“有路难行”甚至季节性通车。主要原因是养护责任没有完全落实,一些县级人民政府还存在观望情绪,县交通局也没有足够的技术和管理力量,农牧民培训工作跟不上。农牧区电力设施也需要认真研究加强管理维护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保证国家建设资金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第五,农村公路、电网的最大效能与目前利用水平之间存在一定距离,这对政府强化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乡镇和建制村通达率分别达到90%和60%,但客运班线覆盖率只有54%和27%,农牧区客货运输事业发展还比较滞后。电网覆盖面不断延伸扩大,目前,有130多万农村人口解决了电网入户问题,电是通了,但负荷率低、损耗大、电价贵、管理工作跟不上。今年我们要通过财政补贴实施10万户家电下乡工程,如果电送不到户,家电放在农牧民家里就成了摆设。
  看不到成绩,就会缺乏信心,看不到差距,就会缺乏动力。国家对我区农村公路、电力事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这为我们进一步加快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走中国特色、西藏特点发展路子的要求,抓住机遇,用好机遇,“十一五”末,努力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80%的建制村通公路、电力覆盖人口比率达到90%以上,实现我区农村公路、电力事业新的历史性跨越。
  二、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村公路、电力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走“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这是我们今后继续发展所必须坚持的根本方向。农村公路和电力事业发展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要求,紧紧围绕“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和培植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重点,统筹安排,抓好落实,努力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发展目的。
  (一)努力提高组织实施能力,完善农牧区公路、电力事业发展机制。农村公路、电网建设,前提在资金,关键在组织,成败在质量,落实在体制。当前,亟需完善高效、科学、务实的组织领导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农牧民参与机制。
  一是,完善高效运行的组织领导机制,充分发挥组织保障作用。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提高组织保障能力,完善农牧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农村公路、电力工程建设必须层层落实责任制,把施工管理、技术指导以及各类相关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具体工作不落空。各县级人民政府编制有限,人员不多,技术人员缺乏,有必要把有限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组织起来,重点负责农村公路、电力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同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技术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基层技术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二是,完善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加快农村公路、电力建设步伐,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争取建设资金加大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地县乡各级政府都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实践证明,有考核才有鉴别,有奖惩才有动力。交通、电力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力度,将监督检查情况、项目验收结果、工程使用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完成任务情况要与计划安排挂钩,作为下一年度基本建设投资安排的依据。
  三是,完善组织有力的农牧民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农牧民的建设热情。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地点在农牧区,建设成果主要由农牧民共享,工程建设得好不好、质量如何关系到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农牧民最有发言权。要尊重农牧民群众意见,调动农牧民群众参与积极性,接受农牧民群众的监督。县乡两级政府要加强项目所在地农牧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争取农牧民群众对征地拆迁、料场使用等工作的支持,同时要提高组织能力,组织农牧民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规范要求和规定程序施工。
  (二)进一步强化科学管理,确保农村公路、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没有质量的发展,不是科学发展。抓好农村公路、电力工程建设质量,是保证项目建成后安全运行、减少后期维护成本的关键环节,是服务农牧民群众,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的重要体现,也是做负责任政府和负责任行业的基本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质量问题,按照“稳中求进、好字优先、科学发展”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村公路和电力工程建设。
  一是,要分类管理,强化监督。对实施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农村公路、电力工程项目,要进行专业化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一定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责任心强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组建一个好的项目管理班子,从管理和组织上为工程质量提供保障;难度不大,技术要求不高的农村公路、电力项目可交给当地农牧民实施。各县(市、区)是责任主体,县(市、区)长就是总负责人,要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一定要抓好工程技术指导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一方面,各地要充分发挥质量监督部门的作用,强化政府监督;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理模式,有条件的可聘请社会监理,也可抽调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担任,还可组织经过培训具有一定经验、责任心较强的乡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参与质量监督工作。
  二是,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近年,我区农村公路、电力建设任务很重,只有抓好施工组织,加快实施步伐,才能够及时完成建设任务。但“又好又快”,“好”是第一位的,进度必须服从质量。一方面,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一定要合理安排工期,需要跨年度才能完成的就要跨年度安排,不能搞一刀切;另一方面,各级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定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才能够继续下一道工序。
  三是,要加强督导,靠前指挥。农村公路建设方面,交通厅对今年质量检查工作已经作了安排,在工程进展到一定程度时,组织工作组就工程各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现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这种形式很好,要坚持下去。各地区也要抓好这方面的工作,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督导,把工作落实到位。相关部门和各县参与农村公路、电力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坚持在施工现场靠前指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要把工程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到岗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督促他们静下心来、扑下身子,一心一意抓好项目管理。
  四是,要落实责任,务求实效。从今年起,交通运输部在全国开展为期3年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交通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明确目标任务,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创建适合本地区实际的质量管理模式。要把各参建单位的质量责任具体落实到人,细化工作目标,保证工程质量有人抓、抓得紧、抓出成效。“户户通电”工作也必须要落实好质量责任,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让农牧民群众用得放心、用得舒心、用得省心。
  (三)始终坚持建管并重的新理念,推进农村公路、电力基础设施建管养协调发展。建设农牧区基础设施,目的是服务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国家下了大决心、加大投入实施我区农村公路通达和“户户通电”工程,是长期为老百姓服好务。如果管理不到位,维护跟不上,基础设施就会出现一些问题,使用率就会降低甚至无法使用。所以我们说,建设是发展,维护管理也是发展,“三分建、七分养”,管不好、养不好,是对国家投资的浪费,是对建设者的不尊重,更是我们的失职。我区经济总量小,财政收入少,就是在这样的情况,根据自治区政府出台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自治区财政每年拿出了近亿元的资金实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对农村公路养护进行补助,挤出这笔钱实在是不容易,一定要全部用到农村公路养护上来,发挥它的最大效益。
  农村公路的养护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县长是第一责任人,只要我们下决心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就一定会取得成功。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一是要强化资金监管。对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要进行严格的审计,保证养护补助资金全额用于养护工作,挪用、截留养护资金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相应调减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二是要继续探索适合本地特点的养护管理模式。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模式要坚持以农牧民养护为主,力争通过吸纳农牧民群众参与养护增加现金收入,但农牧民养护技术培训工作一定要跟上。对于情况特殊,确实不适合采取以农牧民为主的养护模式的,也可以采用其他养护形式。三是加大管养督促检查。各级农村公路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管理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奖优罚劣,对问题严重的地区,要作出严肃处理。
  农牧区电力设施的维护管理任务相对农村公路没有那么重,但也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适时做好工程通电以后的回访和例行维护工作,了解农牧民群众的用电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使其发挥最佳效益,真正让农牧民群众用上安全、可靠、放心、省心的电。各县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进行研究,积极试点,探索一套适合我区实际情况的农村电网维护管理模式。
  (四)牢记行业宗旨,不断提升农牧区交通电力服务能力。公路、电网都是公共产品,是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我们建设农村公路、农村电网是要方便群众出行,方便群众用电,可我们的农牧区很多地方没有客运班车,老百姓出门只好坐拖拉机、货车,既不舒适更不安全;近几年,电力供需矛盾突出,电网建设好了,供不上电,群众会有意见。有了路、通了电,如果农牧民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服务,或者说得到的是质量较差的服务。这就说明我们的服务工作还没有跟上。因此,要切实抓好农牧区客运和电力供应工作。
  去年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乡村客运市场意见的通知》,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在交通运输部门抓好乡村客运发展的同时,各地(市)、各县(市、区)要坚持不等不靠,把培育农牧区客运市场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加强组织协调,为农牧区客运发展提供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一是树立“路、站、运一体化”思想,原则上农牧区客运站点要与农村公路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二是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合理规划农牧区客运班线网络,有效提高客运班线的覆盖率。三是积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发展农牧区客运,增加农牧区运力投放,有条件的还可以适当补贴,确保农村客运班线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
  我区农牧区地广人稀,农村电网建设成本很高,既然建起来,就要让它充分发挥作用。一方面要加快电源建设,保证足够的电力供应,使农牧民照明用电基本不停,让老百姓想用电的时候有电用,并保证电能质量合格。另一方面要确定合理的电价水平,让老百姓用得起电。再此要说的一点是,农牧区“户户通电”工程一定要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规划,投资大成本高无法并入电网的,可以因地制宜地开发小水电和太阳能、风能、地热发电来解决。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内涵非常丰富,农村公路、电力事业只是其基础设施建设的组成部分,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自觉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要求,与农牧区其他各项事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各级部门要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努力实现农村公路、电力事业协调发展。这里我还要强调的说一下。
  (一)加强综合规划。目前我区农牧区发展步伐加快,百业待兴。地县两级政府一定要抓住这一发展机遇,强化政府管理职能,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完善总体发展规划,将农村公路和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与农牧业发展、农牧民安居工程、扶贫搬迁、小城镇建设、乡村整合、资源开发等其他各类规划衔接起来,有前瞻性地开展农村公路、电力工程建设,为未来的发展预留空间,为其他项目的建设留下“接口”,避免今后“走弯路”、重复建设。
  (二)认真抓好环保工作。按照温总理的要求,要“充分认识做好西藏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在项目建设中严格落实环保措施,爱护西藏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切实保护好西藏的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农村公路、电力事业发展,一定要落实“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理念,从项目设计到竣工验收都要在环保、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贯彻环保理念,明确环保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努力做到项目建设与生态保护同步,基础设施与自然环境和谐。
  (三)大力促进农牧民增收。今年自治区政府确定了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以上的目标,完成这项任务需要区、地、县三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农村公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支农、扶农、惠农的载体,也是我们改善民生、增加群众收入的载体,一定要充分吸纳农牧民参与,努力为农牧民增收、创收创造条件。这次交通厅把帮助农牧民增收不少于工程款的15%写进了农村公路建设目标责任书,这个目标并不高,完全可以实现,关键要看各地(市)、各县(市、区)如何抓好落实。建设过程中能够交由农牧民实施的工程量,可全部交给农牧民,让农牧民群众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既增加收入,又提高技能。要进一步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强农牧民施工技能培训,并保护好农牧民的合法权益,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截留农牧民群众参与施工的劳务补助和其他合理收入。
  (四)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建设,推动发展,惠及百姓,是深受农牧区群众欢迎的好事大事。但如果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不注意安全保障问题,惠民工程就会变样,不仅会给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损失,也会损害政府的形象。因此,在农村公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全过程都要贯彻“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理念。要进一步强化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对施工管理人员和参建人员提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特别是基层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施工安全事故。在项目设计过程时就要贯穿安全理念,对项目建成后使用起来是否安全进行论证,努力提高项目的安全性能,尽力减少安全隐患,并配套建设必要的安全保障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五)加强廉政建设。国家投资,来之不易。每一笔建设资金既是中央的亲切关怀、全国人民的无私援助,也是我们反复衔接、积极协调争取来的,一定要用好,发挥应有的效益。要强化建设资金监管,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用严格的制度来约束资金使用,保证基本建设资金能够管得住、管得好。要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把农牧区建设资金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工作之一,保证每一笔资金都能够做到去向清楚,操作规范。推行“项目公示制”,提高项目实施过程的透明度,把农牧区工程做成“阳光工程”,积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防止腐败案件的发生,切实抓好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反腐倡廉工作。
  同志们,加快农村公路、电力事业发展,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我们坚信,只要大家积极行动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增强尽快改善农牧区发展条件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发展农村公路、电力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采取新举措,落实新要求,扎扎实实地工作,我区农村公路、电力事业一定能够实现新的跨越!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