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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港务监督局
   2006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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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交通厅西双版纳港务监督局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景洪港水运口岸管理机关,法规授权对澜沧江版纳辖区水域进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船舶防污管理和船舶检验管理,并受省政府、省交通厅授权对澜沧江航务和航道实施管理。

  一、 机构设置及队伍建设情况
  西双版纳港监局于1995年筹建,1996年11月正式成立,下设局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安全监督科、航行保障科、船舶检验所、关累办事处,中协办版纳工作站。
  港监局是行政执法单位,1995年筹建时期,筹备组领导把提高队伍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执法水平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条件,采取集中学习、外送培训、自学、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使队伍综合素质不断得到提高。先后被省交通厅、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政府授予 "文明单位",被评为省交通厅"先进单位"、"先进执法单位"。

  二、西双版纳州航运现状
  澜沧江国际航运起步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当时货运量仅有几百吨,水运企业1家,船舶7艘600总吨。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给澜沧江国际航运带来了发展机遇。西双版纳州的水运企业如雨后春笋不断增多,由1990年的一家增加到现在的30余家,参与国际航运的船舶也从7艘600总吨增加到现在的近百艘18000总吨,进出口货运量由1992年的2700吨增长到2001年的168000吨。目前已有云南、四川、山东、山西、陕西、内蒙、江苏、浙江等地的大宗物资从澜沧江出境,澜沧江国际航运得到了迅猛发展。
  目前,全州已拥有船员700余人,水上从业人员上千人,这支航运队伍,成了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的主要力量。

  三、秉公执法,保一江平安
  船舶航行安全是航运的首要条件,也是航运企业的生命线。港监局充分发挥水上安全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严把源头关,抓好重点季节,重要水域和重点船舶的监督管理,实行"谁检验、谁发证、谁负责"和"谁监督、谁签证、谁负责"的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度,每年的"春运"、"反三违月"、"五月安全生产周"等重要时段,局领导亲临现场与港监人员一道乘船、坐车或徒步沿澜沧江上到思茅港下至关累数百公里行程,对航道、码头、港口,参与国际航运的每个企业、每艘船舶进行执法检查和行业管理指导,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隐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执行,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决不签证放行。
  在航务管理中,港监局航保人员依据水路运输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对水上运输市场、船舶修造业严把准入关,对不具备运输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准进入水运市场;对申报开业的船舶修造厂进行严格审查,有建造资质、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对厂房、设备简陋,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缔;对无视国法,擅自造船的业主,诉诸法律。严格规范了造船市场,整顿维护了水运秩序,从源头上保证了水上交通安全。
  澜沧江--湄公河这条东方的"黄金水道"将随着中、老、缅、泰四国商船通航正式开启和我国加入WTO,以及我省国际大通道战略的实施而获得强大的发展生机,港监局将不负历史使命,一如既往,为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的发展,为我省和西双版纳州的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局 长:马惠民
  地 址:景洪市景洪港
  电 话:(0691)2133286  2133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