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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
   2004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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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位于祖国西南边疆,东部与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为邻,北部与四川省相连,西北隅紧依西藏自治区,西部与缅甸接壤,南部和老挝、越南毗邻,边境线长达4061公里,占全国陆上边境线总长的五分之一。云南是一个高原山区、多民族省份,全省辖8个自治州、5个直辖市、3个地区和128个县(市、区),国土面积39.4万平方公里,山地面积占94.6%,现有人口4298万多,其中25个少数民族人口1413.5万人,是我国经济欠发达的省份之一。在交通运输方面是一个以道路运输为主的省份,道路运输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比重为73%和64%。

全省运政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截至2002年,全省三级运管机构共148个,其中:省局1个,地(州)、市级运管处(含昆明市汽车维修管理处、昆明市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18个,县(区)级运管所129个,全省现有在职运政管理人员2845人,在职技术工人11人,离退休职工915人。

  云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是1991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厅运输处和省运输公司基础上组建成立的隶属于省交通厅领导下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1997年9月,为理顺我省驾培管理体制,经省交通厅党组研究并报省编办批准,将原省交通厅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并入省运管局,合并为现在的云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编制为80人。省运管局现有干部职工56人,机构规格为处级,局机关领导职数为6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1人。目前,局机关内设机构有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客货营运管理处、综合处、车辆技术管理处、政策法规处、驾驶培训管理处、运政稽查总队等8个职能处室。

省运管局工作职能

  根据交通部颁布的《公路运输管理条例》、《运政管理工作规范》和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云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是代表省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行使对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客货运输、汽车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驾驶培训)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服务的管理机构。主要职能是:

  (一)拟定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省人大赋予的管理职能对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实施行业管理。

  (二)拟定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三)对全省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组织实施全省重点道路运输站场基础设施建设。

  (四)指导全省道路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全省道路运输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全省道路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组织全省公路运输管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六)制定道路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七)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局机关内设机构主要领导干部;指导运政系统职工队伍建设。

  (八)负责政府间《汽车运输协定》的贯彻落实工作,管理出入境汽车运输有关事宜。

  (九)管理和指导全省运政稽查工作。

  (十)承办省交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1号

  邮编:650031

  电话:0871-5305739(客货营运管理处)
     0871-5305731(车辆技术管理处)
     0871-5305722(运政稽查总队)
     0871-5305723(驾驶培训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