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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决定加快公路建设 “十五”完成公路建设任务400亿元,新增公路里程3000千米
   2004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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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民政府最近做出《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确保“十五”期间完成公路建设任务400亿元,新增公路里程3000千米,大幅度提高路面等级,高等级公路占总里程的比重达到2.6%左右;到2010年,完成干线公路的全面改造,高等级公路比重达到3.5%以上。
  《决定》提出了公路建设的具体目标:以“三纵三横、九大通道”为主,抓紧建设国道主干线嵩明至待补高速公路,开工建设昭通至待补高速公路、水富至麻柳湾高等级公路、安宁至楚雄和保山至龙陵高速公路、锁龙寺至砚山至罗村口高速公路;开工建设省际间公路通道和国道干线公路思茅至小勐养高速公路、小勐养至磨憨二级公路、祥云至澜沧江二级公路、武定至永仁二级公路等路段;在改造干线公路的同时,对旅游干线公路、经济干线公路、国道干线以及地(区、市)通县公路、县县通公路进行全面改造,改善公路条件,提高全省公路的路网等级。
  《决定》还对公路建设资金的筹积、通行费和养路费的征收、良好环境的营造、质量和效益的提高,以及建章立制,提高执法监督水平等作了明确规定,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