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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交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摄影展征稿启事
云南省交通厅   2008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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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从此,中国的改革开放给国家和人民的命运带来巨大转折。30年弹指一挥间,30年云南交通发生了巨变。

    为充分运用摄影这一直观的手段全面展示改革开放30年来云南交通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云南省交通厅决定举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云南交通成就摄影展”。欢迎全省交通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社会各界的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

    一、作品要求

    内容真实,具有形象感染力和历史价值,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行业特色,拍摄时间为1977年以后,也可以用对比的方法,在同一地点拍摄的改革开放前后的新老作品。

    二、作品征集范围

    反映云南省境内的高速公路、国省道主干线;公路修建、维护;农村公路建设与维护;港口航道;海事监管;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养路费征收;交通科技创新;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精神文明及法制建设成果;以及云南交通建设发展给云南带来的变化和成果等。

    三、投稿须知

    1、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照片放大至10英寸(长边尺寸),异形片要求每幅最长边不超过10英寸,组照不得超过6幅,并用胶带粘接为一个整体,每组算一张照片,照片恕不退稿。负片、反转片必须扩成照片参评,照片不得装裱。

    2、每幅作品的标题请标注在正面下方,背后需粘贴《作品表》(作品表附后),并如实填写每项内容,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3、数码相机尽量用大数据文件拍摄,要求支持可精放至20英寸的文件,投稿时请务必将作品原始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刻成光盘一并附寄(底片拍摄的扫描刻盘),用于影像鉴定、举办展览等。

    4、作品必须真实,内容健康,照片画面内容不得用电脑等改变原始图像,只允许调整照片的色调、亮度、对比度。

    5、所有征集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报酬。

    6、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7、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四、作品评选及报酬

    1、本次影展将聘请7名省内专家于2008年12月初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

    2、本次影展共征集246幅优秀作品,其中:

    金质收藏作品2幅(组),稿酬各3000元;

    银质收藏作品4幅(组),稿酬各2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10幅(组),稿酬各1000元;

    优秀收藏作品30幅(组),稿酬各500元;

    入选作品200幅(组),稿酬各100元;

    3、获奖入选作品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五、截稿日期

    2008年11月15日截止(以收到作品为准)。

    投稿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1号  云南省交通厅办公大楼1511室,云南交通成就摄影展办公室收。
    邮  编:650031 
    电  话:5305682
    传  真:5305762
    联系人:田  彬    张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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