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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至西盟三级公路路基工程第一、二、三合同段及路面与交通工程合同段施工、施工监理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云南省交通厅   2008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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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澜沧至西盟三级公路路基工程第一、二、三合同段及路面与交通工程合同段施工、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工作现已结束,招标结果已经招标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第7号令)规定,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路基工程施工招标 
 

合同段

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名顺序

1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

2

西南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3

云南第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1

云南第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

2

云南第二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3

云南阳光道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1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

2

红河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3

重庆海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路面与交通工程施工招标

合同段

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名顺序

路面合同

1

云南第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

2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3

云南云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三、施工监理招标

合同段

       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名顺序

监理合同

1

云南天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

2

云南云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3

云南交通基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2008年8月5日)起7日内(含节假日)以书面形式向下述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如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上述单位将成为中标候选人。

    监督机构:普洱市监察局
    地    址:普洱市政府院内
    邮    编:665000
    电    话:0879-2123392    

普洱市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