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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全省召开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光成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安全监督管理局长纳宗会、省交通厅副厅长胡星和省农业、水利、海事等厅局领导及有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杨光成厅长指出,根据国务院对全国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安排,全省各州市县相关部门的领导,要增强做好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年虽然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相对稳定。但我省山高谷深,江河落差大,水流急,加之部分地区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未落实到位,非法渡运屡禁不止等增大了水上安全潜在的隐患,因此必需切实抓好水上安全工作。 杨厅长强调,一定要把整治工作的要求、目标、原则及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地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把渡口、渡船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渡口审批和渡船管理,对未经审批、非法营运的渡口坚决取缔。在节假日、集会、赶街天等渡运高峰时段,要派专人现场管理和重点查禁非法渡船载客行为。要根据当地渡口情况制订渡口、渡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海事机构要加强业务指导工作,切实提高应急能力。整治工作必须达到5个目的,一是切实落实“四级责任制”,二是加强安全监管,三是取缔违规违章运营和非法渡运,四是提高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水平,五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杨厅长最后指出:按国务院安排,全省渡口整治分5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调查摸底。今年1月到年底做检查整改工作;2007年1月1日至4月30日组织验收总结;2007年5月1日至8月31日整改验收;2007年9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总结表彰。杨厅长说,这次全国性的渡口渡船整治工作对云南是一次机遇,要通过两年整治使全省90%渡口渡船达到验收标准,针对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大的实际,各州、市、县要多方筹资,建立固定的资金渠道以确保任务的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