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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309号提案的答复
浙江省交通厅   2008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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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林德、张蕴华、王云友、吴翰桂、赵跃进、张正煜、周洪丽、沈利亚等8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临海头门港区和温岭港区龙门作业区建设的建议悉。经认真研究,并综合省发改委、财政厅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策问题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的加快建设港航强省的战略决策,我厅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建议意见,借鉴有益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快建设港航强省的思路及措施建议,并将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各项工作已经在有序推进。临海头门港区和温岭港区龙门作业区及疏港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已列入港航强省建设计划,台州头门港区疏港公路、温岭龙门港疏港公路(龙门至温桥)和海门港疏港公路(椒江二桥至桐屿)等均列入公路建设计划。
 
    二、关于项目的报批
 
    我们将继续积极支持临海头门港区和温岭港区龙门作业区及疏港公路项目建设。在项目前期过程中,争取在符合规定程序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审批时间,头门港区疏港公路(83省道临海段)、104国道温岭段改造等项目现已完成批复。为加快项目的报批工作,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按照总体布局、资源节约、政府指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科学合理开发新港区。同时要继续完善和深化建港基本条件的资料收集和分析,认真对货种及吞吐量进行预测分析,合理安排作业区开发的时序和开发模式,有序推进项目的前期工作。
 
    三、关于资金问题
 
    省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一直比较重视港航基础设施投入。从2005年起,通过调整优化政府资金支出结构,每年从“港航规费”、“养路费”和“公路客货运附加费”中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港口、航道等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的政府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但由于港口建设投资大、周期长、投资回报率低,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确实存在。下一步,将按照“多元化、市场化、分级管理”的原则,积极拓宽港航投融资渠道,筹措落实项目资金,争取出台配套优惠政策。省级财政将根据“分级管理,分灶吃饭”的财政管理体制,对实施项目的市、县予以资金补助,切实推进港航强省建设。
    感谢代表们对交通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二○○八年七月一日  

    联系单位:浙江省港航管理局  
    联系人:曹玉泉   电话:0571-88909371
    地址:杭州市湖墅北路86号  邮编:31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