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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厅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厅   2008年10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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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交通局(委),温州市、嘉兴市、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的通知》(交水发〔2008〕271号)要求,特制订《浙江省交通厅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交通厅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浙江省交通厅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港航强省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高行业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设服务型行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的通知》(交水发〔2008〕271号)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的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行业发展为根本目的,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依法行政为原则,以规范管理为内容,以人才和信息化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做好“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发展现代交通业,加快建设港航强省,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目的
    围绕“立足服务、规范管理”主题,突出“管理、规范、服务”主线,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明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管理队伍素质,使管理制度更加完备、管理方式更加科学、管理行为更加规范,使港航管理做到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规范有序,为建设服务型港航管理部门打下坚实基础。

    二、活动内容
 
    (一)强化公共服务
    1.开展水路运输节能减排行动
    (1)工作目标:将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要求自觉融入水运业各项工作,形成我省水路运输业节能减排工作有效的管理模式,建立科学合理的水运节能减排指标体系。
    (2)主要措施:
    ①建立科学、合理的水运业节能减排评价指标体系、能源管理网络和节能减排统计指标考核体系。
    ②推进水路运输结构调整,加大船舶节能改造力度,新造大吨位船舶,淘汰老旧船,提高燃油利用效率。
    ③建立健全水运业节能减排工作机制。
    2.实施水上康庄工程
    (1)工作目标:基本撤销渡运距离不足100米的农村渡口,努力撤销渡运距离在100-200米之间的农村渡口,完成剩余渡口渡埠设施的更新改造。全省千人以上岛屿配齐交通码头,大岛及经济发达岛屿的陆岛码头基础设施能够较好适应海岛经济及社会发展需要。
    (2)主要措施:
    ①制定水上康庄工程总体方案,出台扶持补助政策。
    ②继续加大对全省陆岛码头的建设力度。
    ③完成滩坑库区水运码头复建。
    ④完善港航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水上服务区建设,提供锚泊、供给、维修、回收等综合配套的便民服务设施。
    3.加快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1)工作目标:2009年建成万吨级以上泊位13个,2010年建成万吨级以上泊位15个。2010年新增三级航道49公里,新增四级航道7公里。
    (2)主要措施:
    ①全面完成杭甬运河改造,建设京杭运河四改三、湖嘉申线嘉兴段一期、长湖申线四改三、东宗线二期航道、杭申线四改三等重大内河工程项目。  
    ②做大做强宁波-舟山港,加快金塘港区开发、绿华减载平台项目的实施,加快其他沿海港口重大项目建设进度。
    ③及时做好计划衔接,确保建设资金到位。
    4.强化文明创建
    (1)工作目标:创建水路文明客运航线1条、文明客运站2个;湖嘉申线(湖州段)和杭甬运河创建成文明航道。
    (2)主要措施:
    ①督促创建单位制订创建计划。
    ②严格按照《浙江省文明客运航线创建活动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文明航道创建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实施。
    ③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完善考核体系。
    (二)规范行政管理
    1.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
    (1)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执法语言和执法文书,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2)主要措施:
    ①贯彻实施水路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及标准。
    ②加强执法培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规范着装。
    ③多层次、多渠道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④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并推广水路交通行政处罚管理系统、水路交通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港航规费稽征财务管理系统。
    2.积极推进港航政务信息公开
    ⑴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实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⑵主要措施:
    ①加强领导,落实机构、设施、人员、职责。
    ②做好网上公开栏目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
    ③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争议纠纷。
    (三)规范市场行为
    1.规范水运企业经营资质管理
    (1)工作目标:使我省水运企业达到并保持《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行业管理水平,规范管理行为,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2)主要措施:
    ①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标准。
    ②加强对管理部门、经营资质管理人员和企业主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③做好企业经营资质年度验审、管理部门内部的经营资质管理检查考核和企业经营资质预警检查工作。
    ④修订《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相关管理制度。
    ⑤大力培育和发展诚信企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
    2.规范沿海船舶委托经营管理
    (1)工作目标:规范委托经营企业和委托经营船舶的市场准入、船公司对委托经营船舶的动态管理、委托经营企业的台帐管理等行为,提高我省沿海委托经营管理水平。
    (2)主要措施:
    ①严把委托经营企业和委托经营船舶的准入关。
    ②加强对委托经营管理企业的监管、指导和对重点企业的帮扶。
    ③继续开展对委托经营管理企业经理、船舶所有人、海务、机务人员的培训。
    (四)开展专项活动
    1.开展水路危险品运输整治专项活动
    (1)工作目标:水路危险品运输中存在的重大缺陷和潜在的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除,船员、船舶、船公司、码头所有人、经营人和相关单位的安全防范意识得到提高,水路危险品运输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管得到加强,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2)主要措施:
    ①强化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资质管理,严控源头。
    ②强化散装液货船的安全监督检查。
    ③加大对危险货物码头和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监管,消除安全和污染事故隐患。
    2.开展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专项治理活动
    (1)工作目标:使超载现象从根本上得到控制,保障港口内贸集装箱生产安全,保持内贸集装箱作业港口基础设施基本完好,维护正常的内贸集装箱港口市场秩序。
    (2)主要措施:
    ①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项治理活动的机构和人员。
    ②督促港口企业建立和完善水路内贸集装箱码头闸口称重系统和重量监控信息系统。
    ③建立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长效机制,对内贸集装箱超载实施有效监管。
    3.开展规范规费征收管理专项活动
    (1)工作目标:收支两条线管理得到加强,费收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得到更好的执行,财务、征收管理行为进一步规范。
    (2)主要措施:
    ①配合交通运输部做好港口建设费、内河航道养护费、水路运输管理费费收政策调整工作,做好基础数据调查准备工作,对费收政策调整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
    ②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快稽征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稽征工作效率,规范征收行为。
    ③不断完善费收政策,确保依法征收,调整规费征收管理机制,预防水路“三乱”。
    (五)提高保障能力
    1.加强行业立法工作
    (1)工作目标:不断健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港航法规框架体系。
    (2)主要措施:
    ①加快制定《浙江省航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港口岸线管理办法》、《浙江省游艇管理办法》。
    ②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及时修订或废止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规范性文件。
    2.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工作目标:全省港航系统的应急救援体系更加健全,港航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更加完备,应急处置能力更加提高。
    (2)主要措施:
    ①在内河重点航区建设应急反应基地,建立快速、有序、高效的专业化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设备。基本完成千岛湖和太湖水上搜救中心建设,完成滩坑库区水上搜救中心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开工建设。
    ②建立安全应急联动机制。与浙江海事局建立沿海运输船舶事故处理的联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钱塘江水系“三防”联动机制,与环太湖其他兄弟省市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协调与通报机制。
    3.强化港航信息化建设
    (1)工作目标:港航信息系统得到进一步完善,对业务工作效率的贡献度进一步提升。
    (2)主要措施:
    ①建设与业务相适应的网络线路,保障业务系统顺利运行。
    ②进行信息化知识和业务系统操作培训。
    ③完善我省船检、海事、运政等业务数据库,建立综合数据平台,促进港航管理部门与海事、船检、搜救、公安等部门相关信息的共享。
    ④争取舟山等沿海地区建设成为地方交通电子口岸分中心,积极推进与海关、工商、质检、边检等口岸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
 
    三、活动安排
 
    活动自2008年8月开始,到2010年8月底结束。整个活动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8月至11月)
    制订活动实施方案,进行活动动员,安排和部署活动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利用报纸、网络、宣传栏、内部简报等媒介对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影响,营造积极参与活动的氛围,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入了解活动的目的、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为活动取得实效奠定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12月至2010年6月)
    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特点,周密安排,有重点、分步骤推进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
    1.制订细化方案(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
各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细化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检查整改(2009年2月至2009年12月)
    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走访企业船户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认真梳理排查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集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活动考评细则,分阶段进行检查。重点开展水路危险品运输整治专项活动、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整治活动和规范规费征收管理专项活动。
    3.建立规范(2010年1月至2010年6月)
    各单位针对检查整改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深挖根源,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检查整改的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相关工作规范,逐步建立各项水运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评比阶段(2010年7月至8月)
    在各单位进行活动情况自查和总结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组通过明查暗访、重点督查等形式对各单位进行检查、考评、验收。重点考评水运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行为是否规范,管理质量是否提高,管理过程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是否得到加强,违法违纪问题是否得到及时查处,社会满意率是否提高等。考评结束后将适时通报结果,确保一抓到底,取得实效。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活动统一、有序开展,我厅成立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德宝(副厅长)
    副组长:郑惠明(省港航局局长)
    成  员:胡继祥(厅法规处处长)
            楼晓寅(厅建管处处长)
            金伟强(厅运安处处长)
            翟三扣(厅质监局局长)
            康信茂(厅宣传中心主任)
    汤修华(省港航局副局长)
            颜献劼(省港航局副书记)
            邵银泉(省港航局副局长)
            唐伟明(省港航局副局长)
            胡旭铭(省港航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港航局),邵银泉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省港航局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各市、县交通和港航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工作,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抓好工作落实
    要把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和日常管理工作有机结合,精心组织、统筹安排,逐步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建立规范水运管理行为的长效机制,坚持一手抓整顿和规范,一手抓改造和提高,不断巩固活动成果。
    (三)及时报送信息
    做好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定期编发简讯简报和上报信息,加强沟通和动态跟踪。及时将活动阶段性开展情况、细化方案和总结报送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细化方案报送时间为2009年1月底前,活动总结报送时间为2010年7月底前。